牡丹江取消6项涉企收费 每年可为企业减负304万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2-17 10:00:00 来源:财政部
2月13日,记者从市财政局、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月1日起,牡丹江市开始取消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据相关部门测算,因此每年可为企业减负304万元。
此次取消的6项收费,涉及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国土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新闻出版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6个部门。具体取消的6项收费项目分别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土地证书年度确认登记费、消防安全培训费、标准门牌工本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房产档案出证费。
据悉,此次牡丹江市取消涉企收费,是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的通知》黑财综[2012]6号要求进行的,全省共取消1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牡丹江市的有6项,取消收费的执行时间为2012年2月1日起。
记者了解到,涉及部门应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对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取。
另据了解,财政部门与物价部门近期将对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检查,对不按照规定取消收费项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市民如遇违规收费还可向物价部门反映,该局投诉举报电话为“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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