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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强化政策扶持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2-20 11:46:00 来源:财政部

  为进一步改善村庄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镇江市积极开展康居乡村建设,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把全市农村建设成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

  该市通过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力争实现“六整治六提升”的目标,即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生活污水、整治乱堆乱放、整治工业污染源、整治农业废弃物、整治疏浚河道沟塘和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在政策扶持方面,落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探索跨村组宅基地置换,保障村庄规划建设整治用地需求;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理工作,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农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严格执行各项惠农政策。在加大财政投入方面,按照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有效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给予补助;通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收入、辖市区、镇财政补助等,筹措各类长效管理经费;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的方式,支持村庄环境整治;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设立专项的农村公益基金会,用于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村庄沟塘疏浚等整治;市政府每年将安排不少于1千万元用于支持村庄环境整治和考核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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