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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改委:去年有274万元列支与预算批复不符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8-22 13:22:00 来源:北京市审计局网站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公告)

总第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市审计局对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了本级和3个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1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市财政批复市发展改革委2011年度的部门支出预算为17.27亿元(含上年结转和结余);市发展改革委决算(草案)反映的支出预算执行数为10.2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发展改革委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组织本部门的预算编报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

  1.市发展改革委本级在编报2011年度项目预算时,为所属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代编2个项目预算,涉及金额247万元;本级申报的7个项目预算未细化支出明细内容和标准,申报的4个项目预算确定的绩效目标不明确。

  2.2011年,市发展改革委在12个项目中,列支与预算批复内容不符的国内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等共计274万元。

  3.市发展改革委2011年实施的14个项目,预算批复资金738万元。截至2012年2月,仅支出280万元,资金结余45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7%。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的主要问题。

  截至2011年底,所属市成本调查队、市价格监测中心两个单位结余资金共计159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未在收支决算中如实反映。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强化预算编报的规范性,细化项目预算的范围和内容,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决算编报工作,真实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针对结余资金未如实反映等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进行了整改,及时进行了调账处理;针对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率低问题,已采取措施加快了项目执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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