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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元预算救重症病人 执行率却交白卷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8-29 09:39:00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郑佳欣 实习生/王方)市本级安排的一项1亿元预算的救助重症病人的转移支付项目,却由于配套资金滞后或不落实等,执行率交了白卷。在昨日召开的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广州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美银透露,2010年,12个区(县级市)专项转移支付平均执行率最低的区(县级市)仅12.57%;2011年仅24.62%。
  
  161亿投向城乡社区事务建设
  
  对各级地方政府而言,转移支付是重要的财力来源,分为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次性补助)三类。
  
  黄美银在汇报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时介绍,2010年至2011年,广州的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投入到城乡社区事务建设、农林水事务建设、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领域。据统计,2010-2011年,市本级对区(县级市)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城乡社区事务建设合计161.42亿元,占两年转移支付总额的47.62%;投入农林水事务建设合计47.27亿元,占两年转移支付总额的13.94%;投入科学技术领域38.42亿元,占两年转移支付总额的11.33%;投入社会保障与就业领域20.80亿元,占两年转移支付总额的6.14%。
  
  她还表示,广州中心镇建设工作从2003年正式启动,目前,全市17个中心镇中,市财政安排中心镇建设资金的有15个,每年合计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约1.65亿元。
  
  资金执行率低或有被占用风险
  
  “广州存在专项转移支付执行率较低的问题。”黄美银表示,2010年,12个区(县级市)专项转移支付平均执行率为64.07%,超过平均执行率的地区有6个,执行率最高的区(县级市)为76.2%,最低的区(县级市)仅12.57%。2011年,12个区(县级市)专项转移支付平均执行率为71.3%,超过平均执行率的地区有5个,执行率最高的区为90.34%,最低的区仅24.62%。中心镇方面,2010年,涉及转移支付资金的15个中心镇平均执行率为35.33%,执行率在平均值以下的镇有9个,占中心镇总数的60%;执行率在10%以下的镇有4个,零支出的有2个。2011年,涉及转移支付资金的15个中心镇平均执行率为36.27%,执行率在平均值以下的镇有11个,占中心镇总数的73.33%,执行率在10%以下的镇有5个。
  
  “由于资金执行率低,大量财政资金或因沉淀而闲置,或被占用而带来风险,这种局面亟需加以扭转。”黄美银分析,专项性转移支付是针对某一特定任务而下达的,资金安排具有一定不确定性,不少项目资金到位后才开展规划、土地、环境等评估工作,再组织招投标选择实施单位,必然影响资金的执行效果。
  
  她举例说,如2010年某中心镇修筑道路项目,转移支付资金3300万元,资金下达后,因地下有军用电缆,不能动工,截至今年4月项目资金仅支出资金36万元。
  
  黄美银解释称,资金拨付时间较迟、项目配套资金滞后或不落实等,也是造成资金执行率低的主要原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时,市本级多要求区(县级市)财政配套一定资金来共同完成某个专项。实际执行中,由于预算编制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对于非预算项目,地方政府难以及时安排配套资金;加上部分转移支付项目的安排与当地实际需求脱节,或配套标准要求不尽合理,影响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造成下级财政无法安排配套资金,导致一些转移支付项目无法执行。
  
  她透露,市本级安排的一项救助重症病人的转移支付项目,预算1亿元,由于区要承担30%配套资金(市支付70%资金),结果当年没有一个区提出申报,该项目执行率为零。
  
  黄美银建议,财政部门应建立项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分析、约谈和提醒制度,强化部门的预算支出执行主体责任。对超过2年以上没有支出的项目资金,原则上由财政部门予以收回,降低资金风险。
  
  2011年度市本级对区(县级市)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总汇表

专项转移支付(一次性补助)执行率
市本级 71.30%
越秀 67.28%
海珠 57.81%
荔湾 73.75%
天河 36.93%
白云 35.82%
黄埔 24.62%
花都 90.34%
番禺 73.48%
南沙 51.00%
萝岗 74.06%
从化 55.60%
增城 48.02%

  名词解释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安排下级政府的具有专门用途,用于支持和帮助下级政府发展特定事业,下级政府需要将补助资金按上级政府指定方向和用途使用的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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