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镇江市级机关将施行实物配发公务用车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8-21 08:44:00 来源:镇江市财政局
 9月起,我市将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施“统一配置标准、集中组织采购、实物直接发放”的政府采购新模式。将统一公务用车采购品牌、车型、排气量、价格以及供应商,将“随报随采”改变为每年4月、10月两个批次集中申报需求、签订合同、委托采购;将政府采购确定中标货物,以实物形式发放采购人使用。实行“实物配发”新模式将有利于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有效解决协议供货价格偏高的问题。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将逐步纳入实物配发范围,重点杜绝超标准、超限额购置设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