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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明确要求 规范采购人行为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09-14 08: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购〔2012〕359号)(以下简称《通知》)。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以下简称"六安市采购科")科长柴军告诉记者,下发《通知》一方面是为了让采购单位尽快熟悉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的运行流程;另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规范各方行为。

  明晰电子化流程 拒绝纸质申请

  在《通知》中,六安市采购科把如何利用系统申报和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详尽地列示出来。例如,采购单位根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内网")申报采购计划,通过对口业务科室审核,内网自动转至六安市采购科审批采购形式和方式后,由市采购中心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以下简称"外网")执行对外公告、更正、答疑、中标公告等事宜,采购活动完成后,采购单位凭发票、合同、移交通知书复印件,报六安市采购科备案并从内网申请支付,经对口业务科室和六安市采购科审核后,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直接支付。

  "自8月10日该系统运行以来,我市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公告审批、资金支付一律通过系统执行,非经批准,采购单位的纸质申请概不接受。"柴军特别说明。

  无预算不采购 强化预算约束力

  六安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起步于2005年,起初选取了40家市直单位试点,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纳入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体系,与年度部门预算统一部署、同步编制、同时批复。2006年,试点扩大到165个单位;2008年,全市210多个单位全部与部门预算一起同步编制。自此,六安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步入了常规化轨道。

  但在六安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如预算编制不全面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通知》明确,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采购,加强政府采购源头管理,强化政府采购的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因年度工作中急需而未列入年度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六安市财政局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统筹考虑。例如,采购单位新增招聘人员到岗,需要办公桌椅和相关设备,虽然年度预算中没有该项支出,但这又是现实的采购需要,因此,六安市财政局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办理。而对已纳入预算管理但本年度又很难不予实施或调整的项目,采购单位要提前报六安市财政局审核后再作安排。采购单位如果不按规定程序执行,财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要求分散采购备案 消除监管盲区

  柴军坦言,一直以来,六安市市直采购单位实施的分散采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监管盲区,颇让监管部门头痛,是亟待解决的一大课题。为此,六安市财政局决定对原分散采购流程进行修改、完善,并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破解分散采购的监管盲区。

  "我们改变此前分散采购无须上报相关材料的状况,要求采购单位在采购活动结束之后,将采购合同、发票等材料报六安市财政局审核、备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必将严肃处理。"柴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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