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施行就医先看病后交费 无人逃费
洛阳市试行“先看病、后交钱”,“底气”源于相对完善的医保制度由新安县先行的此诊疗模式将在全市推广
□见习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路璐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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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住院不用先交押金,出院只交纳自付部分,2011年11月1日起,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开始试行“先看病、后交钱”,此措施实施百天,有近两千名患者享受了此便民服务,没有出现一例恶意逃费现象。
紧随新安县人民医院,新安县另外3家县直医院中有2家相继加入,洛阳市嵩县也于2012年年初开始试行该诊疗模式。
据了解,洛阳市2011年新农合覆盖率达99.41%,最高报销比例达90%。“国家相对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和医患之间的相互信任,是医院实施这项政策的‘底气’。”新安县人民医院院长陈木青说。
【现场】
已经住了9天院,
还没交纳1分钱
“老母亲在这里住了9天院,目前我们一分钱也没有向医院交纳。”10日,在新安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记者见到了新安县的郭江海先生,他的母亲突发心肌梗塞,于2月1日住进了县医院,先后花费了5000余元医疗费,他们没有向医院交纳,医院也从来不催促,反而每天用心地提供医疗服务,医院咋能这么沉得住气?
“办理入院手续的时候,我们和医院签订了《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郭先生道出其中的“玄机”,“这样一来,可以不花一分钱,先住院,到出院的时候再统一结算医疗费用。”
“从去年11月1日开始,新安县人民医院开始试行‘先看病,后交钱’的诊疗模式。”新安县人民医院院长陈木青介绍说,只要是加入本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本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本县新农合的居民,均可享受这项政策,住院前不用再交纳押金,其间产生的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出院时国家医保或者新农合报销费用直接转入医院账户,患者只需支付报销范围以外的费用。“如果是暂无姓名、无住址、无人陪的‘三无’病人或者病情严重的,也可以享受。另外,确实困难、一时难以交纳个人承担费用的居民,可以和医院签订还款协议,在约定时间内还清即可。”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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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押金,曾将部分患者挡在医院门外
据陈院长介绍,之前的诊疗模式是“先交钱后看病”,比如一个手术需要2万元,2011年新农合可以报销70%,患者实际需要交纳6000元,但他需要凑齐2万元押金才能接受治疗,之后凭各种单据再去报销。“洛阳的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相对完善,解决了一部分‘看病贵’的问题,但新安县地处山区,存在不少家庭贫困的患者,高额的住院押金把一部分贫困的病人挡在了医院门外。”
医保高覆盖率为新政“保驾护航”
那么,先看病后交钱行不行?病人治完了病,拍拍屁股走人怎么办?医院垫付的医疗费,医保或者新农合报销不了怎么办?
2010年年底,山东省济宁兖州市中医院开展“先看病、后付费”制度,随后,该政策在济宁市202家医疗机构铺开,一年多来,全市15万余名群众受益,累计垫付资金超过4亿元,却未出现一例恶意逃费,医院住院人数和业务量实现明显提升。
去年9月份,新安县人民医院存在医患关系紧张的现象,非常不利于医院良性发展,当陈木青院长从中央电视台听到“济宁模式”后,不禁眼前一亮,这是个非常好的惠民政策。
“刚提出这个改革意见,全院一片反对之声。”陈木青说,他开始带着同事们去山东济宁考察,并多次开会论证:2011年,洛阳市新农合覆盖率达99.4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达到了99%,有些病种报销比例高达90%――有这样相对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即使有人恶意逃费,金额也是有限的;更何况,如今群众的素质提高许多,恶意逃费毕竟是极少数。
“最终,医院决定于2011年11月1日实行这项政策,主动向群众迈出诚信的一步,”新安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李新玲说,“不知道行不行,所以没有大张旗鼓地宣传,没想到,我们收获更多。”
【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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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再不为筹不到住院押金发愁了。”
“去年12月的一天,俺妈突发脑溢血,一家人慌慌张张赶到医院,连钱都忘了拿。”妈妈当天出院的江玉梅说,到了医院,家里人才意识到“坏事”了,没钱交押金咋办?没想到,医院没有要求先交钱,签了个协议就用上药了,抢救非常及时。
“俺再不为筹不到住院押金发愁了。”老伴浑身是病,65岁的江万兴陪着她住在新安县医院神经内科。两年前,老伴骨折,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没有好好治疗,落下病根。今年2月5日,老伴疼得受不了,才来到县医院治疗,没想到可以不交钱先看病。“现在住院不用一下子交那么多押金,新农合报销后的资金我能出得起,除了骨折,老伴还有高血压、脑梗等,这次得把她的病看‘利索’。”
据陈木青介绍,截至2月10日,共1976人通过签协议入院,而不再交纳高额押金。在这些患者中,没有出现一例恶意逃费现象。
医院放下“架子”,实现医患“位置互换”
“这项政策折射出一种深层次的提升,那就是医患实现了‘位置互换’。”新安县卫生局局长王军说,之前,住院病人要先交钱再看病,医院处于“高高在上”的地位,患者得求着医院;如今,先看病后交钱,对医院服务不满意,患者会拒付不该收的费用。
“这项政策有助于建立医院作风改革的长效机制。”新安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孙鸿志说,为了使患者出院时“心甘情愿”交费,医生护士就要为患者提供更加到位的医疗服务,除了及时提供“一日清单”,在产生医疗费用前,还要与患者进行更加细致的沟通,让患者花费“明明白白”。“另外,医院会更加侧重考虑医保内消费,在减少患者负担的同时,也降低了医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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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收入创医院“历史新高”
10日,记者看到,在新安县人民医院的病房内,增加的病床挤满了走廊和病房。“我们科室设定床位30多个,实施新政策以后,最高住院病人90多人,2/3都是增加的床位。”孙鸿志说。
“住院患者明显增多了,2012年1月份收入创医院单月收入‘历史新高’。”李新玲告诉记者,群众看得起病、住院住得舒心,自然就愿意来看病。医院算了一笔账,实施政策3个月来,医院不但没有亏本,反而“赚了”。与2010年同期相比,医院住院病人同比增长25.56%,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1.84%。
【发展】
该政策将在洛阳其他县市试行
洛阳市卫生局局长张水利介绍,“先治病后交钱”的诊疗模式得到了市政府的认可,并在2012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宣布,2012年将在其他县市全面试行该项政策。
“只要规范化操作,这项政策有助于实现医院和患者的‘双赢’。”张水利说,在今年,洛阳市将鼓励引导各级医疗机构施行此诊疗模式,一季度做好考察学习、调研总结工作;二季度在10个县(市、区)的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开始试行;三季度将在城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开始试行。
“百天实践,好处很多,不过也存在问题。”陈木青说,在这3个月,医院累计为病人垫付847万元,由于新农合和医保部门实行每月核销一次的制度,院方出现一定的经济压力,此外,目前“三无”病人、低保病人及“五保户”病人医疗费用缺乏有效社会保障机制,这也是造成医院压力的一个方面。
“对于有可能出现的恶意逃费,目前还缺乏一个完善的预防控制机制。”陈木青说,这个防控机制的建立,可能需要公安、医保、民政等政府各部门的支持和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