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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平远县全面加强财政监督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2-14 10:17:00 来源:财政部

  平远县真正把财政监督检查融入财政改革中去,把财政监督检查作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实现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收入监督和支出监督相结合,全面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一是确保预算支出安全规范。该县全面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预算计划和进度安排支出,切实做到开支按标准,支出按进度,坚持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按规范程序审核审批资金支出,确保了财政支出安全规范。

  二是确保财政支出效率效益。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做到及时拨付使用,同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严格执行支农资金、社保和就业资金、文教资金、农民各类政策性补贴等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吐绝各种专项资金被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对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使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而实现对财政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全面掌握面上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下达整改措施。

  四是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加强了资金的绩效评估,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严格支出管理,2011年共对3个项目单位、涉及财政投资398万元的项目进行了检查,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了全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监管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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