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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以新思维开展代理机构监管工作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05-30 15:5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2年3月至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财政局专项考核了辖区内的22家社会代理机构2011年度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情况,并向市直有关采购单位、供应商发出了200多份针对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调查问卷,全面征求采购人、供应商的反馈意见,多措并举,力争让考核不流于形式。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以下简称“贵港市采购科”)发现一些社会代理机构内部管理混乱,有的代理机构人员流动快,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操作技能较差,服务缺乏主动性,服务质量不高。有的代理机构存在超资质和无资质胡乱招揽业务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代理机构的规范管理刻不容缓。

  贵港市采购科有关负责人认为,代理机构是连接采购人、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桥梁和纽带,应该依法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在履行义务和承担职责的时候,代理机构既应体现政府采购的组织性和规范性,更应在贯彻“三公一诚”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发放调查问卷与考核评定相结合

  该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贵港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今年3月份针对代理机构开展专项考核的同时,向与代理机构有直接和频繁接触的市直有关采购单位、供应商发出200多份调查问卷,广泛征求采购人、供应商对代理机构更好地开展业务代理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在代理机构调查问卷中,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可以根据代理机构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业务操作技能、服务质量等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由监管部门负责统计评价结果。贵港市采购科会根据评价结果,并结合专项考核情况,综合对辖区内的22家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定。”该负责人介绍说,目前通过调查问卷反馈和考核统计结果,代理机构考核评定结果已经出炉,8家为优秀,9家为良好,3家为合格,2家为不合格。

  “希望考核能鞭策代理机构规范自身行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该负责人说。

  明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据介绍,此次由贵港市财政局负责组成联合考核组,针对代理机构的人员队伍、制度执行、业务操作、业务管理、规模绩效、社会评价及内部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廉洁自律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评。

  贵港市采购科此前曾专门下发《贵港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业绩考核细则》和《2011年度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评分表》,明确了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以便考核对象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自身不足。

  “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直接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代理机构进行整改。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处理。”该负责人说。

  严格规范和把关采购项目论证

  通过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考核,贵港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全面了解了该市代理机构的制度执行情况、业务操作技能、服务效率和质量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从考核情况看,我们希望通过发现不足督促代理机构采取措施整改,以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整体素质。”该负责人说。

  针对考核结果,贵港市采购科还提出了加强代理机构监管的意见:强化对政府采购活动关键环节和重点步骤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规范和把关采购项目论证,特别是医疗设备进口产品和国际招标采购项目论证,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贵港市采购科要求代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建立自律机制,严明工作纪律,督促每位工作人员自觉履行职责,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代理机构只有不断规范采购行为,提供优质服务,才能获得采购单位的青睐,才能越做越大。因此,贵港市采购科建议代理机构建立回访、联络制度,强化服务理念,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处理相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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