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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学习型组织 向管理要效益

作者:王 莉 发布于:2012-06-29 11:1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近年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非常注重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打造一支学习型队伍,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规范化操作水平,并借此提升采购效益。同时,该中心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已建成涵盖1个网站、4段式流程和6个子系统的"1+4+6"体系。另外,针对协议供货价格、配置更新不及时和"特供产品"等问题,该中心也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获得了不错的成效。

  6月14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召开了市县主任联席座谈会。借此机会,《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前往该中心进行了为期两天的采访。今刊发相关报道,以飨读者。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召开的市县主任联席座谈会现场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召开的市县主任联席座谈会现场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某采购活动现场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某采购活动现场

2012062910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张学伟

  建采购文件模板 促规范操作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那么,成就一项事业需要多长时间呢?在政府采购领域,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用实际行动给出了此问题的答案。

  自2006年年底成立以来,采购中心不仅在第六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被评为2010年度全国十佳集采机构,还多次荣获沈阳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在收获成绩的同时,采购中心并没有因为这些荣誉而放慢前进的脚步。

  "政府采购既是国家高度重视的事业,又是公众非常关心的事业,关系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中心主任张学伟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说。

  虽然张学伟是今年年初才到任的采购"新兵",但是在她眼中,政府采购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项需要所有从业者悉心谋划、全力投入的事业。"政府采购的流程和行为规范化需要长期坚持,不断巩固,我们会为此不懈努力。"张学伟坚定地说。

  加强法律宣传  推动区域联动

  近期,为了庆祝《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采购中心组织了走访沈阳市市本级各采购单位、召开市县主任联席会议等活动,以加强采购人的依法采购意识,促进区域联动、资源共享,推动政府采购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采购中心的职责是代表政府替采购人买东西。要想做好这项工作,与采购人加强沟通非常重要,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得到好的采购结果。"采购中心副主任张柞介绍说,目前该中心正在组织人员挨个走访沈阳市市本级的各采购单位,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做好《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的宣传工作。

  针对各区县、开发区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张学伟表示:"辽宁省委省政府站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建立惩防体系的高度,要求沈阳市及各区县、开发区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我们从事的事业当前面临困难与挑战,应当抓住主要矛盾和重要环节,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规范地开展工作,带好队伍,把工作做好。要坚信这种困难是暂时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步伐只会越来越快。"

  据悉,采购中心在省市联动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沈阳市和各区县、开发区的信息、资源共享,将区域联动向纵深推进。

  细分采购文件  推出26个模板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从细分采购文件模板抓起,促进采购操作规范化,是采购中心今年的一大工作重点。"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到政府采购,强调要稳步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中心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这项工作扎实开展。"张学伟说。

  采购文件是规范具体采购活动的重要依据。采购文件的模板化可以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文件编制行为,明确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为了加强采购文件的编制工作,采购中心为负责这方面工作的处室配备了精兵强将。

  在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拓展的背景下,采购中心采购处通过细分内容、跟踪完善等举措推出了采购文件模板,并在动态中不断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工作,力求做到完美。

  首先,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以往的采购文件内容进行逐条分析,并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还邀请业界专家和法律顾问就一些重点条款进行论证,最终形成修改意见,统一修改后推出了新的采购文件模板。

  其次,采购中心采购处还注重跟踪项目情况,不断总结、完善采购文件模板。该处明确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对自己经办项目的专家评审和合同履约验收两个后续环节进行现场调研,寻找采购文件编制方面的不足,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采购中心采购处处长潘志刚表示:"通过细分内容,模板化的采购文件使政府采购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操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既方便了供应商按统一格式有序地制作响应文件,也方便了专家统一评审,提高了工作效率。"

  目前,采购中心已推出包括系统集成、医疗器械、煤炭、家具、电梯、物业、软件、装修改造工程等品目在内的26个采购文件模板。

  抓思想鼓干劲  打造学习型队伍

  坚持实践与学习并重,在工作中边学习边总结,是采购中心的一大特色。近年来,为了打造"信用沈阳",采购中心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先后多次组织业务学习。各处室也自发组织了内容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抓思想、鼓干劲,多措并举,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过硬的政府采购队伍。

  采购中心招标处就有三项别具匠心的学习内容。以会代学,边学习边研究工作,是招标处的第一项特殊学习内容。针对开评标过程繁杂、实践性强的特点,招标处建立了每周例会制度,利用周五下班前的时间,组织项目负责人就本周所遇到的问题与大家交流工作体会,总结工作经验,帮助大家解决同类问题。

  引导处内工作人员向党组织靠拢是招标处的第二项特殊学习活动。该处经常邀请采购中心的老党员为工作人员讲党课,通过学习老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进言行,促进非党员在思想认识、行为方式和具体行动上自觉地向党员标准靠近。

  此外,为了号召处内工作人员多读书,招标处还组织开展了"读一本书、推荐一本书"活动,要求大家在阅读后相互交流读后感,并给出推荐理由,再从中择优报送采购中心办公室,与中心全体同事共享好书。

  采购中心招标处处长尹海群说:"通过学习,不仅可以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还可以使我们改变'搬运工'式的角色定位,成为采购活动的'多面手',让'服务'成为政府采购的形象载体。"

  据了解,采购中心现有人员47人,其中党员30人,硕士以上学历14人,平均年龄只有36岁。

  这支年轻的队伍不仅勤于学习,而且善于思考,注重把实践与理论结合起来,深入研究政府采购体系建设问题。2011年9月,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由采购中心编写的《政府采购体系建设研究》一书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填补了政府采购领域全方位体系研究的空白。

  加强参数和价格审核 破解协议供货难题

  近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完成了2012~2013年度协议供货手续办理工作,并在该中心网站更新了中标产品。至此,沈阳市市本级2012~2013年度协议供货招标入围工作完满落幕。据了解,本次获得协议供货总协调人资格的供应商有127家,获得协议供货代理商资格的供应商有196家,涉及中标产品4385种。

  巧用地缘优势  节约采购成本

  "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加强合作,能够给代理工作带来很大的便利。本次我们就充分利用了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资源。"采购中心副主任张柞介绍说,这是该中心第四次在省本级政府采购中心已经确定的范围内招标市本级协议供货总协调人。

  "此前,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已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协议供货总协调人。我们与省直单位同在沈阳,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我们决定在省政府采购中心确定的协议供货总协调人范围内,选择确定沈阳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总协调人。"张柞进一步解释说,这一做法是采购中心对协议供货模式的一项创新。

  充分调研  特供机型不入围

  说到协议供货,熟悉政府采购的人都会有这样的印象:方便、高效,但同时也容易出现价格、配置更新不及时和特供产品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采购中心以台式计算机为突破口,从2011年起协同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协议供货中的台式计算机严格进行参数和价格审核。

  "IT产品价格和配置更新特别快,半个月甚至是几天内都可能会出现变化。如果采购人对此不了解,就可能会买到过时的产品。"张柞介绍说,采购中心要求中标的协议供货厂商每3个月调一次报价,并对产品的最低配置进行微调。

  据了解,采购中心在充分调研市场的基础上,将协议供货产品划分为不同的价格区间,并为每个区间设置最低配置标准。"在3个月一次的报价中,每一档次报价最高的总协调人将被淘汰,这就意味着该品牌在3个月内将失去协议供货资格。"张柞补充说。

  对于特供产品现象,张柞深有感触地说:"以台式计算机为例,有些供应商为了蒙混过关,将某一型号的机型略作调整,推出一种特供机型。这种产品在市场上确实找不到,但是与相似配置的机型相比,其价格可能相差1000元。对于价格本就不高的台式机来说,这个差价实在是太大了。"针对这种现象,采购中心在本期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的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型号必须为本品牌市场主流的商用机型,并保证3个月内在市场上流通和持续供应。

  经过采购中心的统计和对比分析,2011年度协议供货厂商提供的产品没有出现政府采购专用机型,所有产品均为市场上可以查询的主流商务机型;在同等配置下,最高限价均降低了300~500元。

  加强监控  确保低价成交

  "由于配置参数都已经按照级别划定完成,能够进行比较的就只有价格。为了保证协议供货实现充分竞争,我们的做法是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加密。解密报价需要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采购中心同时完成,单一方解密并不能看到报价结果,这种方法既实现了协同配合,又能有效制衡,实际执行效果不错。"张柞介绍说。

  此外,采购中心还会配合监管部门,通过市场调查、举报等手段随时对协议供货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监控。如果发现公示的最高限价高于产品的市场价格,将会对协议供货厂商作出相应的处罚。

  另据了解,2012~2013年度协议供货的采购品目,在2011年度的基础上将参数和价格审核的范围扩大到三大类35种,涵盖了所有的办公自动化设备。

  强化履约验收 保证采购质量

  行百里者半九十。对于集中采购机构来说,强化对采购活动的后期管理不仅是个耐心活,更是一项技术活。

  在采购活动的后期管理中,采购中心针对废标管理和履约验收工作,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

  找原因想对策  降低废标率

  "从我们近三年的实际工作情况看,废标率在30%以上,比例较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副主任詹毅介绍说。

  为了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解决废标率居高不下的难题,采购中心主任张学伟在今年年初上任以后,便提出了建立废标会审制度的办法,以期找出废标原因,分析对策,从而降低废标率。

  "废标会审制度是采购中心招标处当前的工作重点,核心任务就是要做好对废标情况的管理工作。"采购中心副主任张柞介绍说,针对每一个废标案例,采购中心都会把采购人和相关评审专家召集到一起,分析讨论废标的原因:是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过高,还是预算不足,或者是采购文件编制不细导致供应商无法投标?

  凭着这股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工作劲头,采购中心积极组织采购人、评审专家进行座谈,系统性地讨论分析废标项目的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和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化废标管理。

  填补空白  统一验收工程项目

  "履约验收是我们处室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这项工作做好了,才能保证采购质量。"采购中心合同监管处处长赵刚说。

  据了解,2007年8月,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认定了采购中心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为采购中心从事履约验收的工作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此举为采购中心依法开展履约验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使得该中心的履约验收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2008年1月,采购中心在广泛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程序规范》。自此,采购中心的履约验收工作开展得规范有序、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据赵刚介绍,为了保证履约验收的质量和效率,采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立了"抓大放小"的验收原则:合同金额较小的项目以采购人验收为主、采购中心抽查验收为辅的方式进行;对于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则联合采购单位、相关专家、质量检测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验收。

  为了规范验收专家的使用,采购中心合同监管处还特别建立了验收专家库电脑抽取系统,以避免专家选择的随意性。

  "最初,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后来,考虑到供应商会把这部分费用变相加到报价中,为了保证项目质量、节约财政资金,我们决定统一组织专业部门验收1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并且向财政部门申请,检测验收费用统一由财政支付。"张柞介绍说。

  据了解,采购中心从2007年起对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统一验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供应商须到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工程竣工后,采购中心全权委托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代为验收,并将其出具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检查回执单作为该项目的验收结果纳入档案中。采购中心的这一做法填补了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无人对质量把关的空白。

  据悉,包括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辽宁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院、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内的9家专业验收检验机构,都曾协同采购中心开展过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基本覆盖了所有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

  整合资源 提升信息化水平

  "我们中心自从2006年年底从沈阳市财政局独立出来后,便始终把信息化建设放在重要的工作位置。"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副主任张柞表示,该中心一直都很重视信息化建设,并将其作为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的重要抓手。

  据了解,采购中心现有的信息系统可以概括为涵盖1个网站、4段式流程和6个子系统的"1+4+6"体系。目前除了投标文件需要人工录入外,采购中心基本上实现了全流程的电子化操作。

  采购中心综合信息处副处长姜威表示,该处接下来会在建设新业务管理系统、完善电子化招投标平台、拓展服务范围等方面进一步提升采购中心的信息化水平。"通过技术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进而提升采购中心的服务水平,是我们综合信息处的主要工作目标。"姜威说。

  升级改造管理系统  实现高效采购

  采购中心网站始建于1999年,主要用于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联系方式和采购项目等信息。运行十多年来,网站拥有大量的固定浏览人群,在各方当事人尤其是广大供应商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据统计,今年前5个月,采购中心网站共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各500余份,浏览人次超过200万。姜威表示,如果各区县、开发区有意向,采购中心会在未来与各区县、开发区实现信息共享,统一发布采购公告等信息。

  姜威介绍说,针对采购中心"四段式"的业务操作流程模式,综合信息处在2006年年底组织软件开发公司开始研发沈阳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该系统能够体现"四段式"业务操作流程的精髓,通过权限配置、定岗定员管理、工作流程管理与审批,对每个采购项目按照权限分工进行分解,实现了从采购计划自动接收、导入,采购需求落实、信息发布、评标业务开展、合同自动生成、履约验收情况记录,到资料结转、存档等采购全过程的电子化操作,确保采购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运行的高效化。

  据了解,采购中心正在整体升级改造业务管理系统,使之更加规范、严谨、科学,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新要求。

  新系统在保持原系统优点的同时,还根据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情况和国家、省市各级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关新规章制度,对采购中心的各个工作环节进行了大胆改革和创新。比如,在招标处增加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就简化了操作程序,提高了采购工作效率,还有利于完善有关统计信息和数据库内容。

  此外,采购中心建立的机房核心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信息接收系统、监听监控系统、评标通讯控制系统和电子大屏幕系统等六大子系统,通过与核心业务管理系统以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互联互通,将采购中心所有的电子化设备集成为一个整体,减轻了操作人员的工作量。

  "信息化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节约了人力物力。采购中心人手少,要想做好日常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工作,就得将工作人员从繁杂的程序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把时间和精力放在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上。"张柞说。

  加大投资力度  推进信息化建设

  詹毅表示,采购中心接下来会从三个方面入手,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大投资力度,升级现有的设备和更新完善软件;加快实现网上投标评标,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以电子化手段宣传《政府采购法》,增强各方当事人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采购中心综合信息处将从加快新业务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完善电子化招投标平台、拓展服务范围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与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专线对接,优化采购中心内部的招投标流程,并为实现沈阳市及各区县、开发区的资源共享提供保障。

  "信息化的最大优势就是能够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资源的作用。要想提升沈阳市政府采购信息化的总体水平,单靠我们采购中心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将各区县的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姜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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