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采购中心:七成份额花落中小企业
落实政策功能 七成份额花落中小企业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每个季度都会召开一次内部案例分析交流会,每期挑选2~3名业务人员对亲自操作的政府采购案例进行剖析,其他人员围绕这些案例展开讨论。图为案例分析交流会场。(摄影/马云飞)
《政府采购法》正式施行后,全国政府采购工作在法律的推动下步入了发展快车道,采购规模也随之进入了高速增长期。作为全国政府采购第一大省的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的工作开展情况颇受全国同行的关注。
"从2003年的6亿元到2011年的43亿元,我们十年累计实现采购规模261.8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30.58亿元,平均节支率近12%。"采购中心主任蒋华中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
成立13年 组织采购近6000次
在努力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同时,采购中心始终坚持以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十年来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财政支出重点,认真履行政府集中采购职能。
近年来,江苏省委提出了推进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文化建设、民生幸福、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党建工作创新等八项工程。"围绕这八项工程,我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一直坚持做好集中采购工作、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从执行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蒋华中介绍说。
另据采购中心副主任龚云峰介绍,成立13年来,采购中心共组织采购活动5780余次,金额或影响较大的项目主要有以下一些。
江苏省良种补贴、农业机械补贴以及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推广应用补贴等项目,惠及全省68个区县近5000万农民;农家书屋、送图书下乡、高雅艺术进校园等项目,积极推动了文化建设;从2008年开始承担的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和作业本采购,累计预算规模达4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近亿元;在生态环境改造方面,2011年完成采购金额1.37亿元,为江苏省实现生态省建设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外,江苏省内高校及科研院所预算总额近2亿元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算3亿元的江苏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都在2011年圆满实施,为江苏省科技创新和教育现代化提供了优质服务。
积极创新 完成政府首购第一单
十年来,采购中心在完成常规货物采购的同时,还创新性地开展了许多没有现成经验和范本可以借鉴的全新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但拓展了政府采购范围,而且切实保障了政府采购服务民生政策的落实,成就了江苏政府采购的诸多第一。
从2004年起,采购中心在全国率先开通"政府采购照三农"服务专列,实施全省范围内的水稻、小麦、棉花等良种及农业机械补贴项目的招标活动;2007年,在全国率先试水,通过政府采购为全省中小学校统一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2009年,精心组织了江苏梦兰集团龙芯电脑政府首购活动,成功完成全国政府首购第一单;2010年,在全国率先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政府集中采购,使江苏义务教育阶段彻底实现零收费;2011年,对全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拓展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通过政府采购让高雅艺术走进校园,提升了广大学生的艺术修养,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这些项目的实施让我们积累了很多经验,在服务民生的同时,采购中心的项目操作水平也得到明显提升。"蒋华中如是说。
更值得称道的是,采购中心近年来还在贴心服务采购人方面做了许多功课,将优质服务体现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为了提升服务质量,采购中心通过多种形式与采购人、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沟通联络机制。
2010年,与江苏省粮食局财务处签署党支部"创先争优共建协议",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2011年,联合江苏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教育厅计财处召开部分省属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就进一步完善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进行探讨;2012年,在顺利完成办公用纸、财务审计、物业管理协议供货招标活动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以上3个项目中标供应商和省级近20家采购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省级协议供货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无畏的勇气,推动着采购中心不断创新;优质的服务,赢得了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良好口碑。
措施得力 中小企业分享七成份额
"我们在实施每一个项目时,都会认真考虑能否更好地落实和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蒋华中表示。
采购中心一直坚持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实施每一个采购项目都严格执行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国家产业政策,并采取多种手段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扶持力度,如降低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在采购过程中不再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限制小微企业投标等。
"从2012年7月起,投标保证金在1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中心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蒋华中介绍说。
在蒋华中看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大部分供应商还是比较规范、讲求信誉的,供应商也希望政府用户能成为他们的"回头客"。因此,对那些采购量比较大的项目,完全可以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以便中小企业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提升产品质量。
据蒋华中介绍,采购中心另外还采取了一些措施扶持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如在政府采购中预留固定预算份额给小微企业,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等。
由于措施得当,中小微企业参与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被有效激发。近三年来,中标的中小企业数量占采购中心全部中标企业的90%,中标份额占采购中心全部采购额的70%,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
"要想落实好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就必须不断扩大采购规模、拓宽采购范围。现在我们的规模还不大,采购工作主要集中在货物类项目,今后要在服务和工程采购方面多开拓思路。"蒋华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