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二五”区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下发
京政办发〔2012〕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关于“十二五”期间区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4日
关于“十二五”期间区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经市政府批准,自2012年起对区县政府实施绩效管理,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部署,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核心,以改善行政管理、提升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目标,不断提高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更好地促进区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推动科学发展。既重视经济发展,更注重生态建设;既重视社会管理,更注重民生改善;既重视行政效能,更注重服务效果;既重视创新发展,更注重绩效提升,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区县政府绩效管理评价体系。
(二)立足区县实际,体现功能差异。按照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区县资源禀赋和发展水平,差异化设置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促进区县特色发展,实现城市整体功能优化。
(三)注重统筹兼顾,突出战略绩效。统筹既有考评资源,力求涵盖国家明确要求的考核事项和本市“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具体工作目标,突出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推动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四)实施全程管理,强化结果运用。构建“任务制定—过程管理—考评反馈—工作整改—绩效提升”的工作模式,积极探索结果运用的有效方式,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持续推动任务落实和工作改进。
三、组织架构
(一)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党组领导下,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指导区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审议决定相关重要事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等30多个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具体工作由市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绩效办)承担。
(二)市政府绩效办。市政府绩效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区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完成市政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数据采集单位。数据采集单位是指协助、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部门,由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并报领导小组备案。
各区县政府应参照市政府绩效管理体制,结合本区县实际,理顺领导体系,整合相关职能,设立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为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四、评价体系
本市“十二五”期间区县政府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包括战略绩效、行政效能、服务效果和创新发展四个方面(简称“三效一创”)。
(一)战略绩效。设置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管理、文化建设、生态建设五个评价维度:
1.经济发展评价旨在引导区县政府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投资消费结构,不断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实现居民收入与区域经济同步增长。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统计局负责组织相关任务的管理并考评。
2.民生改善评价旨在引导区县政府推动教育、卫生事业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就业保障、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工作水平,使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由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相关任务的管理并考评。
3.社会管理评价旨在引导区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由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办、市应急办负责组织相关任务的管理并考评。
4.文化建设评价旨在引导区县政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建设。由市文化局负责组织相关任务的管理并考评。
5.生态建设评价旨在引导区县政府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绿色北京”和宜居之都建设。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园林绿化局、市统计局负责组织相关任务的管理并考评。
(二)行政效能。设置依法行政、勤政廉政、高效行政三个评价维度:
1.依法行政评价旨在引导区县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管理并考评。
2.勤政廉政评价旨在引导区县政府主动做好服务中央和驻京部队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切实加强反腐倡廉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执行力和廉洁从政水平。由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绩效办)、市政府外联服务办分别负责管理并考评。
3.高效行政评价旨在引导区县政府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依法合规使用财政资金,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别负责管理并考评。
(三)服务效果。设置综合评价一个维度。综合评价旨在引导区县政府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践行“四个服务”,加快推进服务政府建设。由市政府绩效办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组织调查和评价。
(四)创新发展。设置创新驱动一个维度。创新驱动评价旨在引导区县政府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由市编办、市科委分别负责管理并考评。
除上述评价内容外,另设加分项和扣分项。对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进行加分;对发生行政问责等情况的区县进行倒扣分。根据职责分工,由相关成员单位负责考评,市政府绩效办进行综合。
五、管理实施
(一)任务制定。年初,市政府绩效办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战略绩效中的评价要点分别制定年度绩效指标。成员单位根据国家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研究提出相关绩效指标的目标值和挑战值,在充分征求区县政府意见并报请领导小组审定后,编制印发《年度区县政府绩效管理任务书》。
(二)过程管理。
1.区县政府按照年度绩效任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任务分解,制订工作预案,加强日常管理,每季度组织分析研判,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7月底应向领导小组提交上半年绩效任务落实自评报告。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所承担的区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制订考评标准和办法;市政府绩效办汇总形成区县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细则,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3.市政府绩效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每季度对年度绩效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
(三)年度考评。年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区县政府绩效管理年度考评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对各区县政府相关工作进行单独考核评价;确有必要的,需报请领导小组批准。
1.区县自评。区县政府对绩效任务完成、行政效能提升、创新发展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形成年度区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并上报领导小组。
2.外部评价。市政府绩效办组织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区县政府服务社会、公众等情况的调查评价,形成评价报告。
3.年度检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全面检查,重点对区县政府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察访核验。
4.专项考评。各成员单位根据区县工作报告、日常管理和年终检查情况,依据相关绩效管理考评细则,对所承担的区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并负责撰写专项考评报告。
5.结果反馈。市政府绩效办汇总考评结果,编制《年度区县政府绩效管理反馈报告》,报领导小组审议、市政府党组会审定后向区县政府反馈。
6.申诉处理。区县政府如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可以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报告。领导小组根据相关区县申诉情况,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复核并反馈意见。
六、结果运用
区县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提交市委,作为对区县政府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区县政府根据反馈报告,认真分析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绩效整改,不断提升工作绩效。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政府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政府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顺应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新期待、建设服务政府的重要抓手。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充分认识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创新举措、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提供支持、做好保障;要建立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主动配合、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加强过程管理和指导服务;要积极研究和开展专项绩效管理工作,创新绩效管理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监察部门要研究制订政府绩效管理监察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监督检查。
数据采集单位要积极配合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数据采集、汇总、分析等工作。
市政府绩效办要探索把握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内在规律,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和创新,认真开展调研,搞好宣传培训,发现推广典型,加强工作交流,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