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集采机构助力建设低成本政府
中心风采录·十佳机构篇
珠海 服务民生 凸显集采主渠道
图为珠海市政府大楼
2011年,广东省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珠海采购中心”)的采购规模近5亿元,在2012年1月举办的第七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被评为“全国十佳集采机构(地市级)”。
珠海采购中心自1998年成立之初就形成了决策、监督、执行三分离的政府采购操作格局,其制度创新、运行机制,以及电子化信息采购平台建设均具有开创性、独特性等架构特点,曾被政府采购业界誉为“珠海模式”。
2009年,珠海采购中心率先将国产通用耗材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打破原装耗材多年来的垄断格局,不仅为推动国内通用耗材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更契合了我国政府当前压缩行政开支、提倡节能环保的要求。
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珠海采购中心主任邹顺亮并没有过多谈及“珠海模式”和国产通用耗材采购,而是将关注点放在了珠海采购中心如何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上。
他提到,多年来,珠海采购中心强化定点协议采购,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引导示范作用;承接政府重大采购项目,发挥政府采购在服务型政府创建中的主渠道作用;承接民生采购项目,发挥集中采购机构在专业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降低财政成本,发挥集中采购机构在建设低成本政府中的主渠道作用。
全面检查定点企业 落实政府规定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珠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节约办公成本、压缩行政开支,确保公务用车经费预算零增长的规定,珠海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曾多次组队前往各相关加油站,对持卡加油、一车一卡、优惠率等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其利用补刷卡谋取私利等行为。
有关数据显示,目前珠海采购中心对珠海全市35家公务车定点加油站的检查率已达100%,此外还对珠海市12家公务车定点协议维修厂实施了专项检查;对市内15家定点印刷企业多次上门检查,并将实地检查数据进行详细分析通报。
同时,为有效控制实际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同期平均价格,提高节支率、降低采购成本,建立节约型政府,珠海采购中心在2011年的定点协议采购项目中,通过提高竞争性降低成本。
在公务车定点加油项目中,鼓励国有和社会油站共同参与竞争,通过区域划分以加油站为单位参加投标,取得很好效果。优惠额度从往年最多只有一家油站达到最高0.42元∕升上升到2011年共有8家达到0.42元∕升,占定点油站总数23%,此优惠已从2011年8月1日起启用。若每辆公车按照0.42元∕升的节约率计算,一年可结余约400万元左右。此举有效提高了节支率,大幅度降低了财政成本。
邹顺亮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提到:“十多年来,珠海采购中心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95.09亿元,成交总额为84.1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0.92亿元,节支率为11.48%。”
做好重大采购项目 助力地方建设
在2010年--珠海市横琴新区大开发之年,珠海采购中心承接了招标总额达120亿元的横琴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该采购中心打破常规,特事特办,制定工作计划,使该项目顺利进入招标程序。
2011年,珠海采购中心正式启动2011~2013年度珠海市政府法律服务协议采购的公开招标工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履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以购买法律服务为突破口,助推珠海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这更是珠海市法治型政府建设的一个新起点。
2011年,珠海采购中心承接了市政府启动的“渔女卡”工程,通过整合现有社保卡、医保卡等多种卡证,配合珠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完成了读卡机具、12333咨询电话运行服务的采购工作,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邹顺亮表示:“这是一项便民、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珠海采购中心充分发挥了集中采购机构在专业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
密切联系各方 全程跟踪服务
珠海采购中心一直强调服务意识。据邹顺亮介绍,采购中心以制定采购方案为载体,对定点重大采购项目实行上门服务;对于新办的和疑难的项目,邀请供应商参加其答疑会,为供应商讲解政府采购招投标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采购中心与采购人、供应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正式或非正式的交流,充分了解采购人需求和供应商难处,及时向采购人和供应商宣传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政策法规。
“珠海采购中心一直以来保持着与政府采购行业协会的密切联系,通过参加其会员活动或产品展示会,了解行业最新动向。”邹顺亮提到,珠海采购中心启用了场地预订管理系统,组织召开招标代理机构座谈会,征求改进工作作风意见;组织开展对定点采购供应商的跟踪检查,提高供应商依法履约意识和优质服务水平。2011年,采购中心曾多次深入格力空调、天章纸品、骏马耗材等供应商现场进行检查。
对于新加入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和供应商,珠海采购中心通过电话、网络,以及面对面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其进行培训指导,通过互动达到较好效果。
2011年8月,广东省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督导组莅临珠海采购中心检查和指导,对该采购中心的程序设置、人员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政府采购各要素环节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珠海采购中心对《政府采购法》的执行到位情况,称其工作流程设置规范,采购环节控制科学,信息化建设卓有成效,确保了财政资金的支出安全,节约了行政成本,有效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