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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2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发布

作者:河南 发布于:2012-02-29 14:11:00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近日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获悉,河南省财政厅印发2012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深入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主题活动,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工作要点全文如下: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财办【2012】10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各省直管县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根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制定了《2012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认真谋划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附件:2012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2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为载体,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步伐,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深入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主题活动
  
  以“抓两基、促提升、谋发展”为主题,在全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政府采购提升年”活动,认真查找和总结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存在问题和瓶颈,转变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思路、监管手段,着力完善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促进基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规模效益、提升监管水平、提升能力素质、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二、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
  
  (一)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着力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力争全年政府采购规模达到一般预算支出的13%以上。
  
  (二)结合优化投资结构、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强农惠农富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采购工作。
  
  (三)加大对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实施力度,研究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争取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专业服务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拓展服务类采购领域。
  
  三、切实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建设
  
  (一)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在填补空白、细化制度要求上下功夫,解决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中规定不具体的问题,逐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二)在2011年立法调研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修改完善《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推动《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12年颁布实施。
  
  (三)完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建立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审核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公式制度;研究制定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内部运行规程。
  
  四、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一)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研究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政策建议,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
  
  (二)大力推进实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省级和郑州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拓宽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融资渠道,探索建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贯彻节能减排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提高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比重;加大政策宣传,鼓励我省企业开展节能环保产品认定,推动我省节能环保产品进入国家政府采购清单。
  
  (四)继续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安全产品、正版软件等工作。
  
  (五)完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机制,建立审核公示制度,严格控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鼓励购买国内产品。
  
  五、深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组织推广实施技术力量,为推广实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研究系统升级优化工作,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功能。
  
  (二)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加快推广使用力度,信息公告、专家管理等关键功能模块必须在全省强力推广,进一步扩大其它功能模块的推广普及范围。
  
  (三)升级改造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互联互通。
  
  六、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和基层管理
  
  (一)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尽量做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建立与部门预算同步调整的机制。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采购,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和资金支付的有机融合。
  
  (二)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跟踪督查和评估,重点检查供货情况和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全面掌握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加强对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监控,引入网上竞价机制,严格控制价格虚高,切实降低采购价格。
  
  (三)依法做好供应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
  
  (四)加强对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大力推进县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发展模式,促进县级政府采购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五)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采购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难点、焦点等具体问题的研究分析,挖掘政府采购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研究提出适合我省实际情况政策建议;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改革成效,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提高依法采购意识。
  
  七、着力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一)加强政府采购培训,开展政府采购监管人员、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评审专家等法规制度、操作技能培训和廉政教育,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二)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进一步明确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评审内容、评审纪律以及违规评审情形等问题,严格约束专家评审行为。
  
  (三)依法开展乙级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促进代理机构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做好河南省政府采购协会换届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自律、交流、协作和参谋作用。
  
  八、进一步做好我省GPA研究工作
  
  完善我省加入GPA谈判研究工作机制,改进GPA研究工作方法,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工作,在综合评估我省行业产业竞争力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我省应对加入GPA谈判的总体策略和思路,初步提出我省加入GPA的出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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