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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要求杜绝领导干部买卖经适房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3-15 08:15:00 来源: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郭宁报道: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提出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干部选拔、入闱对象考察和干部竞争上岗、招考以及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等工作并实施监督。同时,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

  ■拟提拔干部要报告子女从业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提出,各地各部门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要依法依规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招录公务员、下属单位招聘员工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干部选拔、入闱对象考察和干部竞争上岗、招考以及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等工作并实施监督。省政府金融办要不断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硬件设施建设,健全网上审批相关制度。

  同时,严格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要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进一步完善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等五项个人有关事项要纳入干部考察内容。

  ■杜绝领导干部买卖经适房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决拒收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坚决杜绝违规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坚决杜绝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拒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

  此外,坚决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举办和参与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此类活动的经费管理,对经过批准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厉行节约。深化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抓好对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

  ■对群众实名举报事事有回音

  省政府办公厅决定,今年要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重损害职工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发生的案件和商业贿赂特别是直接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对群众实名的信访举报,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举报线索清楚的人和事,要及时受理,认真调查,依纪依规处理;对违法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并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特别是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领导干部反腐不力要被追责

  省政府办公厅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执行上级有关制度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基建、采购、专项经费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要坚决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今年将对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评价、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严格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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