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政厅要求编报进口产品实际采购清单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8-23 11:1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据四川政府采购网消息,近日,四川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编报进口产品实际采购清单表,全文如下:
川财采函〔2012〕143号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报进口产品
实际采购清单表有关事宜的通知
省级各部门:
为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进口产品实际采购结果。拟请贵单位编报《进口产品实际采购清单表》(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2011年1月1日-2012年7月31日期间经省财政厅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所有项目,均纳入编报范围。未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单位不予编报。
二、请省级各部门通知所属二、三级单位。
三、采购人应如实完整的填写《进口产品实际采购清单表》所列内容。按项目分别填制清单表。
四、已签订合同的项目于8月31日前将《进口产品实际采购清单表》以电子文档和纸质(应加盖单位公章)形式报省财政厅2号办公大楼604室。8月31日前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请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
附件:进口产品实际采购清单表 下载
二O一二年八月二日
(省财政厅联系人:林 炜 联系电话(传真):028-8666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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