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本级单位部门预算未来两年内全公开
新疆日报讯(记者托亚报道)继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76%的本级单位部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后,未来两年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将实现全覆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将进一步细化。
截至6月底,自治区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已圆满完成,一级预算单位中有103个单位公开了2012年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单位比例达到76%。
就公开的单位来看,“三公”经费总额高低不等,自治区水利厅、教育厅、农业厅等厅局“三公”经费排在前列,其中水利厅“三公”经费最高为559.97万元,其公车运行费用达到446.72万元,最低的社科联“三公”经费安排了11.05万元。
自治区财政厅部门预算审核中心副主任姜波说,今年自治区本级首次向社会公开预算,公开单位就占到全部单位的76%,取得此项成绩实属不易,但部分预算单位预算信息公开不完整、报表说明简单等问题也反映出我区预算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
姜波表示,按照有关规定,今后我区将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争取在未来两年之内,自治区本级单位达到全覆盖,地县级单位公开工作取得明显的进展。
同时,在“三公”经费公开方面,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两年内实现“三公”经费全面公开,这也意味着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
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预算公开只是透明的第一步,明年厅级单位将公布上一年度的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自治区财政将采取措施做好决算工作,完善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的审核、报批程序,并与预算公开工作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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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严控“三公”经费 年底前向社会公开使用情况
2012年新疆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继续实行零增长。从今年起,区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年底前都要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在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的同时,重申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加强车辆编制管理,清理和规范越野车购置和使用。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出境经费要详细公开。加强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堵塞公有资金“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控制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庆典、研讨、论坛等活动也要严格控制和规范。
自治区还规定,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要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加强现金管理,完善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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