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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医院“六段式”管理确保应采尽采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04-05 09:4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陕西省人民医院系统软件采购公开招标现场。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直在不遗余力地将高校和医院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但在实际工作中,高校和医院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还存在诸多监管“盲点”和困难。

    陕西省监管部门迎难而上,会同陕西省监察厅、陕西省审计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厅果断出击,综合施策,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高校和医院政府工作的通知》,狠下功夫规范省属高校和医院的政府采购行为。

    而作为陕西省级医院代表——陕西省人民医院,早在2001年就开始实行了政府采购,经过10余年的发展,2011年探索出了采取“六段式”管理的模式,将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强医院支出管理、规范医院采购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件大事狠抓落实。

    目前,陕西省人民医院已将用各种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

    自2011年实施政府采购以来,陕西省人民医院已组织实施了35批(次)计4199万元的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不仅有效规范了医院的采购行为,而且提高了采购效率、节约了采购资金,得到了院内的一致好评。陕西省人民医院的政府采购工作也随之越来越规范、透明,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领导统一部署 六部门各负其责

    在采访中,《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发现,陕西省人民医院流程清晰、权责分明的内部架构设置,是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行的坚强后盾。

    据介绍,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主管副院长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统一研究部署医院的政府采购工作,并明确各处室的职责。

    那么,究竟何为“六段式”管理模式?陕西省人民医院财务经营处相关负责人简明扼要概括道,所谓“六段式”管理是指,通过项目立项、预算审核、参数制定、委托招标、实施采购、合同签订“六段式”管理,“串联”成医院政府采购工作程序,从而达到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之功效。

    具体来说,采购项目的论证和立项由医教处或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财务经营处负责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参数制定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制定,使用部门确认;监察审计处负责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采购主管部门负责成立本项目的采购小组,实施招标采购;到了签订采购合同环节,则由采购主管部门征求使用部门的意见,拟定合同,监察审计处与临时成立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签订。

    制定新办法 保障政采有序开展

    在构建清晰的内部架构的同时,陕西省人民医院不断建立健全的政府采购制度,也是保障政府采购工作健康运行的又一坚固“堡垒”。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充分讨论通过后,陕西省人民医院制定了《陕西省人民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对加强政府采购的意义、目标以及组织机构、采购范围、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流程、工作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

    与此同时,医院纪检监察及审计机构还会对每一次的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多管齐下,保障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阳光透明。

    强化学习 提高实务水平

    “我们的政府采购工作之所以能够在医院内部顺利开展,得益于医院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院领导组织的政府采购业务学习讨论会。”该负责人开心地说道。

    长期以来,陕西省人民医院都在组织管理层学习国家和陕西省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认识,让政府采购人员深刻了解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对医院管理的重大意义。

    此外,医院还多次召开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和部署政府采购工作,利用院周会组织各处(科)室学习讨论政府采购工作,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全院人员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该负责人坦言,以前有些项目没有纳入政府采购,是因为不放心,尤其是在医院采购专业医疗设备方面,对医疗器械专业性要求很高,担心政府采购买不到实用、适用的器械,影响患者治疗。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操作,他们越来越发现这种顾虑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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