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立得到财政部肯定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9-03 12:32:00 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近日,财政部教科文司发文对我省近年来在推进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省的做法形成了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纽带,实现了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有效解决了目前事业单位资产随意配置问题。 近年来我省先后研究出台了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交通类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学校培训类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对事业单位办公家具、通用办公设备等通用资产,以及公路养护安全机械、教学用房及设备等行业通用资产的配置数量、价格、使用年限等做了明确规定。我省制定事业资产配置标准采取“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方式,首先从事业单位间类同性较大的交通类和教育类入手,分步实施。在制定过程中,省财政厅充分听取事业单位的意见,力求所制定的配置标准既是现有财力能够承受,又能满足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事业资产种类繁多,具有较强专业性的特点,省财政厅从省政务中心专家库、省建筑定额站、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省财政信息中心等单位聘请专业人员对资产配置标准进行了论证、讨论。随后,两次召开事业单位参加的专家听证会,由专家面对面地答复各单位的疑问。经过反复讨论论证,最后在各事业单位间形成共识,顺利出台事业资产配置标准。为落实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我省还采取了相关配套措施,一是严格按配置标准安排资产配置资金;二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确保资产配置标准落到实处;三是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查处单位超标配置资产的行为。通过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完善落实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的相关基础条件,我省有效缓解了当前同类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不均问题,有效解决了资产配置资金安排人为主观因素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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