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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年系列评论:价格管控常抓不懈见成效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2-07 09:1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价格作为政府采购最基础、最直观、最敏感的问题,历来备受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

  十年改革,我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为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在价格管控方面可谓孜孜以求,不断探索,常抓不懈。

  十年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2002年以来,我国政府采购每年的节支率均在10%以上,十年平均节支率为11%左右。

  这一组枯燥但漂亮的数字背后,蕴涵的是我国数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十年拼搏的心血和汗水。大力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要求,推动我国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历史使命,让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丝毫不敢懈怠。

  政府采购花的是纳税人的钱,不同于企业和个人采购,惟有严格执行采购标准、体现"物有所值",方能不辱使命。在政府采购的诸多因素中,价格是最基础、最核心、最直观的因素。

  制定配备标准,遏制"超标采购"。中办、国办多次下发文件,严格公车配备标准。财政部、国管局等部门,多次修订、印发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多次修订出台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标准、执行目录和操作细则。

  发挥规模优势,降低采购成本。青岛、厦门探索推行大宗物资批量采购,节支效果明显。2011年,财政部经过多年酝酿,正式启动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并计划逐步扩大试点品目和范围,在全国推行。通过规模优势做优政府采购价格的路线图日渐清晰。

  引入充分竞争,控制采购价格。各级采购操作机构纷纷引入网上竞价,以遏制协议供货中出现的价格虚高问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将网上竞价和协议供货优势互补、互相嫁接,先竞价再协议供货,实行新型的"协议竞价"制度,控制和防范协议供货价格虚高。

  十年来,各地在价格管控方面不懈努力。河南安阳推行政府采购"毛利率控制法",使得采购价格"随行就市";安徽合肥在评标过程中广泛运用最低评标价法,充分压缩人为操作空间,使采购价格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尽管各地政府采购节支捷报频传,但个别地方和单位暴露出来的"奢侈采购"、"天价采购"等负面新闻,仍然深深牵动着公众的神经。

  面对由此引发的对政府采购的种种质疑与不信任,我们惟有警钟长鸣,不断完善制度设计,规范采购流程,强化监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政府采购的每一个项目,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才是推动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正道。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必须再接再厉,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出台更细化完善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优化采购操作流程,严格合同履约管理,全方位着手,以归零心态面对辉煌成绩,坚持"用更少的钱办更多更好的事"的理念,千方百计做好价格管控这一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创造和迎接政府采购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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