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展GPA培训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9-19 08:5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辽宁省财政厅WTO《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培训班在沈阳举办。培训由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组织,并特别邀请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屠新泉就GPA谈判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讲解,辽宁省财政厅各处室GPA谈判工作联络员共计20余人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本次培训共分两项内容:一是GPA规则。屠新泉详细介绍了GPA的法律属性、本质特征、发展历史、涵盖范围和例外情形,并就当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和加入GPA谈判情况进行了透彻分析,进一步阐述了目前我国GPA谈判应对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工作部署。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姜海洋从工作层面介绍了我国加入GPA的背景及主要工作,并对今后该省GPA谈判研究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通过培训,辽宁省财政厅各处联络员提高了对GPA的认识,丰富了GPA相关规则知识,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对下一步GPA谈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辽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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