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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对内强管理 对外重交流

作者:韩 冰 发布于:2012-09-24 08:4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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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某交流活动现场。(摄影/ 韩冰)

  日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借采访山西省朔州市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活动暨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的机会,走访了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了解了该中心的工作开展和队伍建设情况。

  "十年来,我们中心的采购规模从成立之初的800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2.58亿元,增长了32倍,年均增长33.55%。"据采购中心主任李贵山介绍,该中心目前服务的朔州市本级一、二级预算单位有170余家,截至2011年年底,采购中心累计完成采购金额9.83亿元,节约财政资金8212万元,平均节支率为8.35%。

  推行绩效考评 加强内部管理

  采购中心于2010年建立了绩效考评体系,具体做法是以项目完成时间、采购成功率、项目节支率、采购单位满意率、供应商质疑投诉率等内容为标准,评价项目负责人、业务承办人的工作绩效。

  李贵山介绍说,建立绩效考评体系的目的是增强业务人员的责任心,加强采购中心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特别是采购任务的完成质量。

  李贵山透露说:"采购中心建立起的绩效考评体系在山西全省还没有先例。"

  "政府采购中心处在市场交易的前沿,也是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排头兵。政府采购是否廉洁,是关系到这项事业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李贵山表示,在推行绩效考评体系的同时,采购中心还从思想教育入手,开展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把防腐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考核,使廉政建设融入到采购中心的各项工作之中。

  同时,采购中心还加大了对采购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压缩了工作人员自由裁量的空间。

  实行"三统一" 促进标准化建设

  实行采购文件内容、文字表述、文件格式"三统一",是采购中心业务操作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针对采购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采购中心对采购文件的编制和采购程序的设置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创新和完善了采购文件的相关内容,基本实现了采购文件内容、文字表述、文件格式"三统一",并对采购程序进行了标准化改革,做到管用、简捷、操作性强,突出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力求在"三公"原则的基础上,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实现精细化管理。

  李贵山补充说,在标准化建设方面,采购中心积极构建采购管理、电子交易、采购网站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以电子化推进标准化建设。

  做好"前伸后续" 提升服务水平

  "2011年,山西全省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培训班及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朔州举行。我们在经验交流中提到的'前伸后续'服务保障工作和区域采购结果共享的建议,成为了那次会议的交流亮点和热点。"李贵山介绍说。

  李贵山认为,采购中心在业务代理过程中推出"前伸后续"服务保障措施,不仅做好了开标、评标环节的工作,并坚持在采购前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全面掌握采购人需求,还在采购活动结束后进行满意度调查,以便更好地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李贵山说:"我们提出的'区域采购结果共享'建议得到了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赵建新的充分肯定,其他省市的同仁也来电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另外,采购中心还十分重视与兄弟地市之间的交流沟通,在2010年举办了山西四地市政府采购中心座谈会。李贵山最后向记者透露,采购中心目前正在研究探索区域联动采购的新思路和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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