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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广陵:首招中小学食堂用米用油

作者:徐晓洁 发布于:2012-09-24 08:4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该区教育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就全区中小学校食堂的食用米和油首次实施采购,合同有效期一年。采购结果显示,A包大米采购数量460吨,中标金额194.95万元;B包食用油采购数量600百升,中标金额56.4万元。两包平均节支率为12%。

  该项目的顺利开展既扩大了政府采购的影响力,增加了透明度,又为今后开展民生采购积累了经验。采购中心首次实施这类项目,时间要求紧,又没有相同经验可以借鉴。面对这些困难,采购中心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在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是严把标书质量关。采购中心积极协调采购单位对标书进行审定,后者就产品的质保鉴定要求、质保期限、综合评分的结构和内容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并全部得到采纳,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标书制作的质量。

  其次是严把开标关。开标时,采购中心邀请了人大、政协、纪检、审计和教育局等部门的代表,对相关投标供应商的资质、专家组评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了开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再次是严把样品检测关。在评标过程中,采购中心要求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定,坚持做到"一闻、二看、三尝":一闻是对各家提供的样品,闻一闻有无特殊气味和其他异味;二看就是看一看样品的外观质量,比如大米中的碎米、杂米的含量是多少,食用油冷藏后有无凝固现象等;三尝就是在大米煮熟后,请评委和有关人员分别品尝和对比,并给予正确的评定。通过采取这些举措,最大限度地保证了项目评审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坚决杜绝和防范了违规现象的发生。

  最后是严把合同签订实施关。根据项目采购要求,采购中心及时对中标合同进行了审核,提出了比较全面的修改意见,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及时了解进度情况,在采购人和供应商认可的前提下,全程监督采购合同是否按时履行。(徐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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