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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推行集中采购机构职能市场化成效显著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2-19 08:48:00 来源:省财政厅网站
  2012年是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能市场化的意见》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能市场化的第一年。上饶市积极培育和引入社会中介代理招标机构参与政府采购,充分发挥其专业代理招标优势,营造采购代理机构良性竞争的氛围,促进了政府采购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一)采购代理机构数量不断增加。目前上饶市经批准并已登记备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4家(其中12家为社会中介、市本级和上饶县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府采购中心),婺源、广丰、弋阳、余干、德兴等5县市区各有1家招标代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数量的不断增加,标志着上饶市政府采购工作正逐步走上集中采购机构职能市场化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采购监管制度不断健全。为促进采购代理机构的发展和加强对各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上饶市在《2012-2013年度政府采购目录》中,对采购代理业务范围不作区分限制规定,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平等竞争;并且要求代理机构严格执行《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规范》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程序规范》,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从采购业务规程、服务质量、基础工作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措施;同时,要求各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的要求,逐步完善内部监管制约制度,加强了自身规范管理。
  
  (三)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通过实践操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得到很大提升。在代理机构从事代理业务初期,依法组织、严格要求,从而使他们养成规范运作的习惯,增强法制意识和观念,引导从业人员更新观念,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
  
  (四)功能作用不断凸显。上饶市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积极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体现了集中采购机构职能市场化程度,有效的节约采购成本,规范政府行为。防止了商业贿赂,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了上饶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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