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评机制实现常态化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2-19 08:51:00 来源:北方新报
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建立了政府采购监管单位绩效考核机制。日前,96个政府采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成为了这一常态化考评机制的见证者和首批获奖者。
12月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会议暨GPA谈判应工作会上,来自全区各盟市及旗县的46家政府采购先进单位、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及50名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先进个人受到了内蒙古财政厅的表彰。
记者了解到,这是内蒙古自治区10年来首次以颁奖的形式对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者进行表彰。“政府采购是一份具有挑战的事业,也是一份需要坚守的事业。在过去十年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他们推动着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康佳告诉记者,此次对全区政府采购先进工作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标志着自治区对各盟市及旗县政府采购监管单位绩效考核机制初步建立。今后,自治区将建立常态化考评机制,定期对盟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进行综合考评。以评促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对政府采购监管单位的绩效考核包括采购规模与范围、投诉处理、采购信息统计及政府采购宣传、培训等20项内容。
12月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会议暨GPA谈判应工作会上,来自全区各盟市及旗县的46家政府采购先进单位、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及50名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先进个人受到了内蒙古财政厅的表彰。
记者了解到,这是内蒙古自治区10年来首次以颁奖的形式对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者进行表彰。“政府采购是一份具有挑战的事业,也是一份需要坚守的事业。在过去十年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他们推动着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康佳告诉记者,此次对全区政府采购先进工作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标志着自治区对各盟市及旗县政府采购监管单位绩效考核机制初步建立。今后,自治区将建立常态化考评机制,定期对盟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进行综合考评。以评促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对政府采购监管单位的绩效考核包括采购规模与范围、投诉处理、采购信息统计及政府采购宣传、培训等20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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