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第十五期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开班

作者:本报评论员 发布于:2012-09-28 09:5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研修筑牢根基 促进事业更好发展

  金秋九月,丹桂飘香。

  彩云之南、古城丽江,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第十五期)如期开班。170余位来自政府采购一线的从业人员齐聚一堂,研讨政府采购工作之道,广交业内同行朋友,分享经典案例中的心得体会,解析法规背后的政策走向。

  几天培训下来,如饥似渴的全体学员满载政府采购专业知识、怀着对来年研修班的期待,踏上了新的征程。

  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是当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好培训则是顺利完成这项任务的基础和保障。

  2012年6月29日,财政部"十年开拓 再创辉煌--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暨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保安表示,应探索建立促进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管理制度,推动政府采购职业化进程。

  财政部印发的《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提出,应扎实开展宣传培训和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培训与调查研究,营造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

  贯彻落实财政部的要求,除了要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改革成效,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还要做好对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释工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培训和系统操作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加强对关系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改革中具体问题的研究分析,开展带有共性、全局性的理论课题以及与实际工作紧密相连的实践课题研究,不断完善和改进相关工作。

  只有筑牢了根基,政府采购事业才能够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年来,我国政府采购由小到大、由点到面、由弱到强,制度不断创新,机制不断完善,已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但政府采购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整个采购活动不仅涉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等多方面的利益关系,还涉及一系列法规与政策体系。

  面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想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现管理与操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办法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使其快速提高业务技能和认知水平。

  我国迅速增长的政府采购从业队伍亟待提升法规政策和业务水平。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县级以上共设立集中采购机构2353家,从业人员约1.6万人;社会代理机构2785家,从业人员约4.8万人;纳入专家库管理的评审专家有23万多人。然而,在某些地方和个别领域,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依然突出,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针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全面系统培训需要常抓不懈。

  负责任的研修培训组织者和高质量的课程是服务采购队伍需求的有力推手。作为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和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专业报纸,《政府采购信息报》以研修为桥梁,以学习为纽带,为全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搭建起交流互动的平台,使其在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水平、提升业务能力、分享实践经验的同时,了解同行、广交朋友。从2005年首次开班到2012年第十五期的成功举办,七载坚守,研修规模逾3000人次,显示了《政府采购信息报》长期以来推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执着与热情。

  紧扣当前热点难点,资深专家现场授课,以法规与实务为特色,以案例剖析为支撑,精编培训讲义和教材,这些都是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的亮点,受到了越来越多业内同行的认可。

  展望未来,政府采购事业的深入发展需要更多的优秀从业者,研修培训也将更受业界重视,并发挥更大的作用。

  政府采购专业性强,涉及学科广泛,特别是我国正在开展加入GPA谈判,从容驾驭这种复杂局面、实现政府采购事业又快又好发展,都需要具有丰富知识储备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

  学习政府采购法规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是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最佳途径;研修是加快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研修,才能把握政府采购的发展方向,促进这项事业和谐发展。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