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政府集中采购价格要低于市场均价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9-27 08:22:00 来源:蓝色快报
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政府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应当低于相同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9月25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了解到,《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近日,市政府法制办和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条例》的落实工作。
本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指出,各县市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要结合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的配套制度,细化有关定额和标准,增强《条例》可操作性。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的要求,根据《条例》规定,积极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的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集中管理机关事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部署,会同或者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服务工作社会化改革方案和具体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降低服务成本,保障机关高效运转。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条例》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举报受理与查处工作机制,及时纠正和查处单位和个人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的行为,确保制度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通讯员 知半 记者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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