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专项资金补助公立医院改革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0-10 08:3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青海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补助资金4200万元,支持国家和该省确定的14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点用于支持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经费、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发生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直接相关的历史债务化解工作的开展。
专项补助资金的下达,对破除县级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等综合改革,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建立新的管理运行机制将起到有力的支撑保障作用。
(青财)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山东威海高新区:评审专家末位淘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