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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干协议供货须二次谈判

作者:蒋小玲 肖海英 发布于:2012-10-10 08:4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协议供货是目前我国政府采购领域常用的一种采购组织形式,但因市场价格波动频繁而造成的采购价格虚高问题一直为业内所诟病。针对这种情况,江西省新干县从今年8月起,规定凡单项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协议供货产品,经该县政府采购办审批后,采购单位须组织二次谈判采购,以争取获得更低、更优惠的供货价格。

  (蒋小玲 肖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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