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恩施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对州直单位公务车辆大型维修进行改革,实行"1+4"报价法。具体做法是:对单车单次超过1万元的维修,由采购人选择一家协议供应商对车辆进行检查,提供维修项目名称表并进行密封报价,采购人在采购办监督下随机抽取另外4家协议供应商;被抽取的协议供应商按维修项目名称表进行密封报价;最后采购人和采购办现场拆封,确定报价最低的协议供应商为修理厂家。
据统计,今年1~8月,该州共有6辆大型维修的公务车辆采用了"1+4"报价法确定协议修理供应商,共节约资金56605元,节支率达37.22%。
(恩施采购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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