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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夯实基础 构建监管合力

作者:王莉 发布于:2012-09-29 08:3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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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暨政府采购培训班现场。(摄影/王莉)

  9月26~27日,湖北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暨政府采购培训班在武汉顺利召开。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何大春作了主题发言,财政部国库司采购一处王奇璋、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二处调研员张雅琴、湖北省监察厅副厅长马世永、湖北省法制办副主任费德平先后作了专题讲座。该省各地市财政局分管局长、采购办及采购中心负责人等300多人出席了会议。

  何大春总结了《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年来湖北省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及改革成果。他指出,十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财政经济工作重心,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狠抓政府采购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在完善制度、扩大规模、强化监管、发挥政策功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等方面均取得了显着成效。

  何大春分析当前国际、国内两大形势,指出"十二五"时期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他说,政府采购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体和省财政"十二五"发展改革目标,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严格政府采购监管,加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管理,深入研究《政府采购协议》(GPA),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何大春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湖北政采工作重点作了部署。他要求,以《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宣传全省政采改革成果;以加大公共服务采购为重点,着力扩大政采实施范围;以强化监管和提高效率为重点,着力推动政采规范化管理;以清理制度和健全制度体系为重点,着力发挥政采政策功能;积极稳妥地开展WTO《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准备工作;以建立培训机制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采队伍。今后一个时期,要主抓四件事:夯实基础,构建更加完善及调控有力的政采政策制度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构建齐抓共管及分工制衡的政采监管合力;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政采工作机制;以人为本,建设专业化政采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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