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将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8-03 08:30:00 来源:聊城市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鲁财监[2012]6号),决定在全市开展2011年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编制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收入编制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收入填报的完整性。各预算单位是否按照编制综合预算的要求,全面如实反映本单位各项收入情况;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是否符合科学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的要求,收费项目是否逐一填报,是否做到了“不少、不漏、不虚”;各项非税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是否全部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征缴;对本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是否进行科学地测算,并在预算中如实反映和填报;上年结转收入和单位自有资金收入,特别是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项目的填报是否真实准确,有无隐瞒、少列收入的问题。(2)支出编制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支出编报的真实性和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各预算单位是否按照编制综合预算的要求,如实反映、填报本单位各项支出,有无虚报支出、多列支出的问题;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包括财政预算拨款人数、房屋建筑面积、机动车数量情况等)是否真实、合法,有无通过虚报人员、资产而冒领预算资金的问题;各单位是否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核定基本支出,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和开支范围测算支出,有无违反规定随意扩大财政供给范围、提高单位开支票标准的情况;项目支出的各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挤占和挪用情况。(3)结余资金编制和管理情况。区分各单位基本支出结余,项目支出结余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政府性基金结余情况,检查各预算单位是否在当年决算和下一年度预算中真实、准确地反映在和编报,结余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采购属于《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及服务,是否按照采购品目全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有无隐瞒预算或无预算采购行为,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等。(5)部门预算编报的其他情况。(6)预算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其他财政法律法规情况。
各级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认真总结去年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好这次检查。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收入编制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收入填报的完整性。各预算单位是否按照编制综合预算的要求,全面如实反映本单位各项收入情况;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是否符合科学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的要求,收费项目是否逐一填报,是否做到了“不少、不漏、不虚”;各项非税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是否全部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征缴;对本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是否进行科学地测算,并在预算中如实反映和填报;上年结转收入和单位自有资金收入,特别是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项目的填报是否真实准确,有无隐瞒、少列收入的问题。(2)支出编制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支出编报的真实性和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各预算单位是否按照编制综合预算的要求,如实反映、填报本单位各项支出,有无虚报支出、多列支出的问题;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包括财政预算拨款人数、房屋建筑面积、机动车数量情况等)是否真实、合法,有无通过虚报人员、资产而冒领预算资金的问题;各单位是否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核定基本支出,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和开支范围测算支出,有无违反规定随意扩大财政供给范围、提高单位开支票标准的情况;项目支出的各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挤占和挪用情况。(3)结余资金编制和管理情况。区分各单位基本支出结余,项目支出结余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政府性基金结余情况,检查各预算单位是否在当年决算和下一年度预算中真实、准确地反映在和编报,结余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采购属于《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及服务,是否按照采购品目全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有无隐瞒预算或无预算采购行为,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等。(5)部门预算编报的其他情况。(6)预算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其他财政法律法规情况。
各级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认真总结去年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好这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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