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起步早发展快
“十年来,山东全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立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在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制度办法、扩大采购规模、深化政策功能、强化代理机构监管、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山东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暨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上,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张光月充分肯定了该省过去十年的政府采购工作。
据了解,十年来山东政府采购范围由最初的办公用品等货物类扩大到工程和服务类,其中2011年工程采购达到619.83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73.2%。
制度体系基本健全
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山东全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深入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始终把完善配套制度办法作为推进工作的着力点。
2009年,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近几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目标任务。
2010年,山东省财政厅、监察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堵塞了长期以来专家管理和使用方面的漏洞。
山东省财政厅2011年印发的《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省级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执行情况简报制度》,2012年出台的《山东省国省道养护工程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通报办法》、《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规范》等,均得到了财政部的肯定与认可。
从业人员职业化初步实现
“2010年,我省率先开始对社会代理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经过修改完善,2011年的考核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在省市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当年代理机构考核任务,合格率90%。”张光月表示,在引导代理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方面,开展年度考核具有非常明显的作用。
同时,山东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方面也走在了全国前列,最早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作为取得上岗证的惟一途径,从业人员考试制度也更加完善,现在每年的5月、10月成为了固定考试月。截至今年5月份,该省累计组织16500多人次参加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5798人。此外,为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山东会在每年的4月、9月举办两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截至今年4月,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3734人。
电子化监管平台陆续建成
十年来,山东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高政府采购监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技术支撑,通过科学规划、开发建设、完善功能,不少地方已经实现了政府采购监管电子化。
目前,山东省本级和济南、青岛、烟台、日照、枣庄、济宁、泰安、临沂、滨州9个市以及31个县(市、区)建立了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基本实现了预算管理、计划审批、公告审核、合同备案、信息统计等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据了解,山东省本级及烟台、泰安等地建立了独立的政府采购大厅,实现了对开标、评标的全程录音录像。该省评审专家管理系统在2011年完成更新,抽取系统保密措施更加完善,潍坊、济南等市在全省专家库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动语音告知系统。张光月介绍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系统今年已经开发建设,人员管理、资格证到期自动锁定等基本管理功能开始有效运转。
政策功能不断拓展
“十年前,政府采购的功能更多体现在节约资金、源头防治腐败方面;十年后,政府采购作为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作用越来越大,效果越来越好。”张光月如是说。
据悉,2011年山东全省采购节能、节水产品88.9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91.4%;采购环保产品68.26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76.94%。
同时,2011年山东省财政厅出台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选择3家信用担保机构,在全省范围内为参与政府采购的本地中小企业提供投标、履约和融资担保,为降低中小企业投标成本、提高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创造了条件。今年,为了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山东省财政厅又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