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贵港:检查规范公车定点维修

作者:万珍 通讯员 周鹏 发布于:2013-01-23 12:5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制度意在加强对公车维修采购的管理。然而各地不断出现的"无病维修"、"小病大修"、维修费用虚高等现象,成为横在监管部门面前的难题。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财政局对入围市本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范围的企业进行诚信制度检查,力求营造一个健康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市场。

  "专项检查可以发现潜在问题,尽可能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采购科负责人表示。

  多数定点企业操作规范

  自2008年实行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维修服务制度以来,贵港市财政局多次组织了专项检查。"尽管每次检查都能发现问题,但从整体上来讲,汽车修理厂的行为在逐步规范。"该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此次检查的对象为贵港市本级预算单位2012~2013年度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定点范围的6家汽车维修厂。此次检查主要围绕七项内容展开:抽查原始凭证,检查有无漏报、错报的情况;有无代开结算单、代开发票的现象;有无托修单位索取回扣的问题;原始材料进货单与档案系统内的资料是否一致;工时费收取执行情况与投标时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按照市本级公务用车维修有关规定执行;是否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要求,对旧零配件进行造册登记。

  "这次检查的总体结果还是让人满意的,大部分定点维修企业档案资料管理比较规范,能够认真执行协议优惠政策,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等方面都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规范执行。"该负责人还具体列出了相关情况,例如,企业能够建立一车一档,对每台维修车辆进行维修登记,方便维修单位查询;更换零配件能够造册登记,建立公开透明的价格标识制度,公布零配件的价格、型号和工时费;能够建立跟踪服务体系,安排专人负责对维修的车辆进行跟踪回访;等等。

  个别现象仍需引起注意

  个别不良现象的存在可能引发全局性的问题。检查结束后,贵港市财政局认真总结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汽车修理厂的违规操作行为,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从行为层面来说,个别定点维修企业为追求利益,常常采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收取维修费,如有意扩大维修范围、小题大做、以旧充新、以次充好,等等。从管理层面来说,部分定点维修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没有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将市本级公务用车与市辖三区的公务用车分开核算和归档;废弃汽车配件的管理仍需加强,个别定点维修企业的废旧配件没有登记造册、单独存放,没有张贴标识。从监管方面来说,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以及用车单位都担负着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监督和管理职能,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监管的力度上、手段上尚不到位。

  维修费用公示制度有待建立

  针对此次调查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贵港市财政局对定点维修企业提出了几点建议。在该负责人看来,建立公务车辆维修费用公示制度可以取得一举多得的效果,"对车辆维修费用总额、单车送修的厂家、维修项目及维修次数等内容进行公示,对监管部门、供应商、采购人都起到了监督作用"。

  对于各定点维修企业而言,要增加查询公务用车车牌号码的功能,以便查询修理费用;要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开出的发票要注明车主单位及车牌号码,方便定点维修价格与更换配件查询;要按照市本级公务用车维修有关规定将市本级公务用车与市辖三区公务用车分别归档,方便监管部门的检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