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财政四项措施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1-02 09:15:00 来源:财政部
近年来,朔州市政府采购工作以实现“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监督科学化、采购手段电子化”为目标,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采购环境不断优化、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监控手段进一步强化。
一、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推进采购行为规范化。制订了《朔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及监督办法》、《供应商投诉处理程序》等办法,各个环节做到了严谨规范、有章可循。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公信力,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专家论证制度和专家诚信管理制度。
二、围绕财政投资重点,推进采购规模扩大化。坚持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财政投资重点,不断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同时,积极推进县(区)政府采购上规模、上水平,部分县已建立了管采分离、功能完善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2011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到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8倍,增加2.9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政府采购规模已达到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45%,增加1.5亿元。
三、创新采购机制,推进采购管理精细化。一是按照“三位一体”的要求,整体推进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制度,实行采购预算编制、计划执行、跟踪监督的无缝隙对接。对不执行集中采购目录、规避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不予补办政府采购手续,不予支付项目资金,切实从预算源头上把住采购项目安排的合理性。二是建立协议供货制度。针对部分办公设备大批、同类、不定期采购的特点,开展办公设备和电器设备两大类12个品种协议供货,减小工作量,极大地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四、依托科技平台,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为提高政府采购水平,堵塞采购过程中各种漏洞,配备摄像头、手机屏蔽仪、监控显示器、控制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利用高科技技术,杜绝各种作弊现象的发生,使采购过程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数字化,优化了政府采购工作环境,赢得广大采购人和供应商一致好评。
一、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推进采购行为规范化。制订了《朔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及监督办法》、《供应商投诉处理程序》等办法,各个环节做到了严谨规范、有章可循。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公信力,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专家论证制度和专家诚信管理制度。
二、围绕财政投资重点,推进采购规模扩大化。坚持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财政投资重点,不断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同时,积极推进县(区)政府采购上规模、上水平,部分县已建立了管采分离、功能完善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2011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到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8倍,增加2.9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政府采购规模已达到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45%,增加1.5亿元。
三、创新采购机制,推进采购管理精细化。一是按照“三位一体”的要求,整体推进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制度,实行采购预算编制、计划执行、跟踪监督的无缝隙对接。对不执行集中采购目录、规避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不予补办政府采购手续,不予支付项目资金,切实从预算源头上把住采购项目安排的合理性。二是建立协议供货制度。针对部分办公设备大批、同类、不定期采购的特点,开展办公设备和电器设备两大类12个品种协议供货,减小工作量,极大地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四、依托科技平台,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为提高政府采购水平,堵塞采购过程中各种漏洞,配备摄像头、手机屏蔽仪、监控显示器、控制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利用高科技技术,杜绝各种作弊现象的发生,使采购过程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数字化,优化了政府采购工作环境,赢得广大采购人和供应商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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