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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推行预选供应商制度 节支率明显提高

作者:通讯员 岳向东 发布于:2012-11-16 10:1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截至10月底,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今年共实施预选供应商采购项目80个,占采购项目总数的13.94%,通过预选供应商完成采购金额2309.2万元,平均节支率为8.3%,比今年全部采购项目的平均节支率高出近4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该中心积极深化改革,大力推行预选供应商制度,切实提高了采购效率,并最大限度地方便了采购单位。该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物业服务、修缮装修装饰工程、教学常规设备设施、家具、律师咨询服务、会计中介服务六大类项目的179家预选供应商和38家备选供应商。

  据了解,预选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整个采购过程全部在网上进行,以确保快捷高效。一般公开招标采购需要25天,物业服务类项目通过预选供应商采购仅需3天左右,其他项目也仅需一周即可完成,大大缩短了采购周期。

  物业服务项目一般由采购单位在预选供应商库中直接选择,合同金额为采购预算金额下浮5%;修缮装修装饰类采购项目一般采用抽签定标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价格为预算(标底)价格下浮8%;教学常规设备设施类、家具类、律师咨询服务类、会计中介服务类,采用"N+2"定标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

  同时,该中心对预选供应商实行保证金制度,每家预选供应商须缴纳保证金3万元。为了加强对预选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该中心还建立了供应商诚信档案,对不诚信供应商予以公开曝光和处罚。

  推行预选供应商制度不仅节约了财政资金,缩短了采购周期,有效提高了采购效率,而且还扩大了采购单位的自主选择权,极大地方便了采购单位,提高了采购单位对采购结果的满意度。从该中心近期开展的预选供应商采购满意度调查结果看,采购单位"非常满意"和"满意"合计达到91.7%,"不满意"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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