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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3类消费须公务卡结算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1-28 09:4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西省财政厅11月25日发布消息,该省从今年12月1日起,在省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今后,省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在支付差旅费、会议费等13项费用时,必须使用公务卡。

  据了解,江西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项目包括13大项,分别为: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

  (赣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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