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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2年起设专项资金支持服务业发展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2-06 09:23: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6日电 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服务业发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省财政自2012年起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和项目发展。
  
  据介绍,该专项资金是由江西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江西服务业发展的导向性资金。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开拓服务业发展新领域。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六个方面:金融、信息、物流、旅游、文化、商贸、科技、软件与信息服务、家庭服务等服务业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大型城市综合体、文化产业基地、软件与服务外包基地、现代物流园区、文化商贸旅游综合体、新型专业市场等省级现代服务业积聚区建设;国家级、省级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服务业龙头企业发展、品牌和标准化建设;服务业发展先进地区或单位奖励;服务业发展有关的其他事项。
  
  根据规定,江西省财政将对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两种方式支持。其中,对于投资规模大、能够获取银行贷款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支持。贴息资金以实际到位银行贷款、规定的利息率、贷款期限和实际支付的利息数为计算依据。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单个项目贴息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对于盈利性弱、公益性强,难以量化评价的项目采取财政补助的方式,财政补助的额度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单个项目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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