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市县预算公开督导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4-12 10:1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从公开内容、时间、范围、格式、责任主体、明细程度等方面,对市县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规定,从2013年起,四川全省所有市(州)、县(市、区)均应向社会公开本级财政总预(决)算,并继续深入推进专项项目支出预算公开;市(州)本级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有条件的要启动部门决算公开;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稳步推进各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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