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六盟市扎实工作获佳绩
原标题:脱颖而出 六盟市扎实工作获佳绩
图为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盟市的代表上台领奖。(摄影/王莉)
在本次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会议暨GPA谈判应对工作情况通报会上,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综合考评记分表》的评分设置,呼和浩特市等六盟市财政局获评"盟市级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
评分结果显示:"宣传、调研、培训及基础材料报送"最高得分为17分,由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获得;"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最高得分17分,由包头市财政局、乌海市财政局获得;"政府采购监督与管理"最高得分37分,由赤峰市财政局获得;"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最高得分19分,由乌海市财政局获得;"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最高得分5.7分,由阿拉善盟财政局获得。
呼和浩特在媒体开辟政采专栏
在自治区今年的综合考评中,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宣传、调研、培训及基础材料报送"一项得分为17分,为各盟市最高。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贺明珠在会上介绍说,从2010年至今,该局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财政系统干部、市县两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以及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开展了政府采购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今年6月份,该局还组织各旗(县、区)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和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召开了《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研讨暨培训会议,并邀请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进行专题讲解,为该市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同时,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还十分重视网站与媒体的作用,在相关刊物开辟政府采购专栏,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所取得的成就。
包头前三季度采购额22亿
今年前三季度,包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额22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0%。据悉,《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包头市政府采购规模已由2003年的3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0亿元,十年间规模增长10倍。十年来,该市政府采购规模累计达到172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8亿元,综合节支率为10%;政府采购规模平均占该市财政支出的14%。
包头市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被赞誉为"自治区领先、全国有特色"的同时,其政府采购规模也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盟市一级财政局的考核中获得"最高分"。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年来,包头市在政府采购"扩规模、促增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乌海将特许经营权纳入政采
这次考核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是乌海市的一大加分因素。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蔺永才在会上表示:"十年来,我市政府采购范围持续扩大,现在不仅服务类、货物类已经纳入政府采购,而且工程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基本实现了'应采尽采'。近期,我们还将'特许经营权'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管理。"
另据了解,截至今年年初,乌海市本级预算共安排独立核算单位203家,其中纳入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局代理记账的192家单位已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占市本级独立核算单位的94.59%。
该市今年还开展了专门的政府采购培训,参加培训的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达200多人。另外,通过设立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乌海市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收效良好,"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也因此成为该市本次考核中的加分项目。
赤峰协调三种关系形成监管合力
赤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国晓军在会上表示,为了确保对政府采购活动监管到位,该局着力协调"三种关系",力促监管合力的形成。
具体而言,该局积极协调政府采购"外部关系",与审计机关、监察部门形成合力,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使检查工作常态化。
同时,赤峰市财政局积极理顺"内部关系",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的有机融合,形成以预算管理为主导,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库部门相互统筹协调的工作局面。
该局还十分重视政府采购当事人相互间的关系,建立健全了对采购人、供应商、集采机构以及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机制、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和政采市场禁入制度,完善了代理机构、供应商竞争机制,并构建起采购人与供应商的相互制约机制。
据悉,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组织的考核中,赤峰市"政府采购监督与管理"一项获全区最高分。
阿拉善信息统计全面详细
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方面,阿拉善盟财政局获得了表彰。该盟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崔德全汇报的政府采购数据可谓全面而详细:这些数据不仅包括采购规模、节约资金、节支率,还有"采购规模同比增长率",并且细分为"工程采购增长率"、"货物采购增长率"和"服务采购增长率"三组;"采购项目"方面,该盟统计了工程类、服务类和货物类所占比重;"采购方式"上,统计了采用公开招标与其他采购方式的项目在采购额中所占比重;"采购模式"上,统计了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的比重;"资金支付方式"上,统计了国库集中直接支付资金与单位自行支付资金所占的比重。
此外,在其他一些工作方面,该盟也有清晰准确的数据可供了解。
巴彦淖尔深入开展十年宣传
在《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主题宣传方面,巴彦淖尔市财政局不仅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以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关注度,而且还积极与市委党校沟通,将《政府采购法》、《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收入党校举办的青干班、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课程,在政府公务员中加强宣传。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郑永红在会上表示,通过这种宣传形式,该市参加党校学习的干部更为深刻地理解了政府采购的流程与意义,有助于他们今后将《政府采购法》的理念贯彻到各自的工作实践中,从而为政府采购赢得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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