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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50多项制度办法强化政采监管

作者:王小刚 发布于:2012-12-21 11:1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邯郸市财政局举办的一项财政相关活动现场。

邯郸市财政局举办的一项财政相关活动现场。

  "前几天,我们精心组织了一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并特别邀请省采购办同志莅临授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2月19日,谈及今年的政府采购工作,河北省邯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重点介绍了该市近期的评审专家管理工作。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今年1~11月,该市市本级及各区县政府采购总规模为26.65亿元,节支率达9.83%,圆满完成了今年的采购任务。

  另据了解,在近些年来的政府采购监管方面,该市还全面试行了政府采购电子化,并先后出台了50多项制度办法,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确保了政府采购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强化评审专家库管理

  "截至12月中旬,我市共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330名,其中,今年新聘专家110名,现在正准备报省财政厅审核。"该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为保障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规模、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该市从多个方面着力,努力实现对评审专家库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出台了《邯郸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守则》,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的相应责任和需要严格遵守的原则;开辟了政府采购专家征集网上"绿色通道",使专家规模持续增长;搭建了与河北省及该市周边省份之间的交流平台,实现了政府采购专家的资源共享;建立了政府采购专家随机抽取机制,规定必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抽取专家,并且只通知评标地点、时间,不透露具体项目内容;出台了《邯郸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建立了政府采购专家记录档案,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

  完善采购操作流程

  为规范政采操作流程,邯郸市还实行了"政府采购中心内部人员操作分段负责制",规定编制论证标书、发布采购招标信息、审核供应商资格为一"段",组织招标、申请抽取政府采购专家、签发预中标通知书、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组织验收为一"段",以期通过两个"段"的规范操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人为因素对政府采购的干扰。

  同时,该市还实行了招标文件论证制度、采购信息公告制度、评标室管理制度和专家验收制度等一系列有效的制度规范,力促采购流程的完善:对50万元以上或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后要经过专家论证方能在采购办备案和发布内容;凡是公开招标项目,必须要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严格对采购工作人员在评标室中行为的规范,严禁工作人员干涉和诱导专家打分,以确保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此外,该市还出台了《邯郸市电子信息产品及网络系统集成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对技术复杂或投资超过100万元的网络集成或软件开发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必要时,完工后还要由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和安全、保密等部门参加正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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