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台:尝试两阶段招标
作者:梅爱民 发布于:2013-01-02 10: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江苏省东台市招标投标中心对该市公安局技防城建设项目实施了政府采购。
本次采购的摄像机不仅数量多,而且需要分批进行采购。如果前后各次采购的设备品牌、性能及技术参数不尽协调,对整个项目建设将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
12月上旬,东台市招标投标中心联合该市公安局专门对技防城建设前端监控点摄像机设备进行了入围选型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三个入围摄像机品牌。入围招标时的投标报价及评审得分将带入后续招标的评审得分中,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度,类似于两阶段招标。
采用品牌入围招标的方法,选择经综合评审得分较好的几个品牌作为一定时期内设备招标的入围品牌,特别是针对同种类型的招标项目需要多次对同一设备进行连续招标的情况,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东台市招标投标中心认为,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不得指定品牌,以实现供应商的充分竞争,采购代理机构在操作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但各种品牌的产品在性能与质量方面参差不齐,本来评审工作量就大,如果同类型产品多次重复招标,将使评审工作量大为增加。
(梅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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