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运会62个项目违反政采规定
2012年12月27日,深圳市审计局公布了2011年深圳大运会财务收支及场馆建设项目审计结果。自2008年1月至2012年9月,深圳为举办大运会投入的资金共计139.96亿元,用于大运会运行与保障支出44.90亿元,场馆建设支出75.20亿元,配套项目支出19.86亿元。
审计过程中发现个别物资使用率较低等问题。如大运会为帆船比赛项目购置油品74.55万元,实际使用8.94万元;个别赞助资源配置不合理,如深圳航空公司赞助机票1500万元,但部分赛事保障单位并未使用过赞助机票,反而另列机票支出,截至2012年9月30日,赞助机票还剩364.30万元未使用。
部分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大运会非工程类采购项目共1450个,其中有62个项目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金额共计1132.18万元;工程建设方面,大运中心项目部分前期费用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金额合计314.29万元。
在预算执行方面,部分项目经费支出控制不严,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范围和标准支出等现象,累计金额1274.14万元;个别项目未按预算执行,有的直到比赛结束才启动。如交通监控设施清洗刷新项目申请经费500万元,到2012年5月才进行招投标。
审计还发现,大运中心主体育场钢结构工程原设计铸管工艺因在施工过程中无法实现,调整工艺后增加投资2000万元;部分钢铰支座通过设计复核后进行强化处理,增加返工、窝工费用544万元。
此外,大运会部分工程结算不实,偏差率超过5%。如星光大道试验段灯具采购及安装工程等7个单项工程,送审金额4893.47万元,核减总额721.78万元,核减率14.75%。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有关部门已经介入并对涉事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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