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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中心确定2013年工作要点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13-01-09 09:2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强化规章制度建设、改进采购组织形式、发挥政策功能、做好工程项目采购、推进电子化采购、强化履约监管、抓好业务培训,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将围绕以上七个方面开展工作。这是《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在强化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国采中心将按照"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的要求,研究制定《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办法》、《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制定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操作流程和工程类公开招标流程,制定集中采购目录新增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项目采购实施办法,完成采购文件范本修订和编制工作,修订内部操作规程,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公开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不能公正评审的专家报财政部列入"黑名单";对于带有明显倾向性的采购人代表,通知所在单位纪检部门,今后不得参加招标活动;严重违约的供应商也将被列入"黑名单",从供应商库中剔除,不得再参与中央国家机关的政府采购活动。

  在改进采购组织形式方面,国采中心将在批量集中采购中实行"预统计"办法,即由现在的提前一个月报送改为提前三个月以上报送采购需求,减少批量集中采购频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各部门需求,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在正版软件采购中,通过"正版软件采购网"向各级政府机关提供无差别价格和服务;在信息类产品采购中,按照"市场可买、价格可比"的原则,完善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办法,引入电子商城,切实解决部分产品存在的价格问题。

  在发挥政策功能方面,国采中心将继续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预留采购份额,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确保中小企业在采购项目中的份额。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加大绿色环保产品采购力度,推广可再生资源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试用和采购,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程项目的节能采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严把采购关,发挥政府采购在节约型机关建设中的作用。

  在做好工程项目采购方面,2013年的重点工程项目更为集中,国采中心将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沟通,力争做好故宫文物综合用房、国家会计学院热力设备、西三旗住宅建设等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开展集采目录新增工程项目研究,加快适应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的新形势,深入研究新增60万元以上的装修、拆除、修缮三类工程项目,制定三类项目的实施办法,初步编制招标文件范本。同时,结合60万~200万元限额工程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要求,继续大力做好限额工程采购工作,深入贯彻"宽进严管"和"全过程管理"的管理办法,优化现有定点采购的操作流程和报备机制,建立回访评价制度,确保工程项目采购质量。

  在推进电子化采购方面,国采中心将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全面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征求意见、网上编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和电子归档全流程电子化。继续推行"制度+信息化"的管理模式,将采购程序、操作流程和采购范本固化到系统程序中,通过信息化实现规范化。建立独立的开标室和全封闭的评标室,配备录音、录像和屏蔽设备,监控开标评标过程,加强项目评审环节监管,促进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

  在强化履约监管方面,国采中心将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督促合同签订,查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合同内容,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加强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履约管理,建立履约评价制度和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制度,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加强重点项目后期监管,引入专业机构和人员做好履约验收工作,建立后评价体系,将入围企业履约管理作为工作重点,配合采购人加强对定点企业施工现场管理组织、人员到位及施工质量等的核查,并逐步形成定点企业履约评定机制,确保采购项目质量。

  此外,抓好业务培训也是国采中心2013年的重要工作之一。针对各部门和各单位集中采购机构不统一、采购人员变动大、培训针对性和适用性不够强等问题,国采中心将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政府采购机构、人员情况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集中采购操作人员培训规划,明确培训内容、方式、目标和保障措施,为建立集中采购人员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推动采购人员职业化进程打下基础。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培训,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国采中心将重点抓好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的司处长培训,举办司处级班、专题班和基础班,根据不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培训;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抓好国采中心人员的集中培训,学习政策规定、解专业知识、搞好案例分析,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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