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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网上晒六类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1-16 08:43:00 来源:半岛晨报
  为进一步规范大连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快建立并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交易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大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制定并下发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记者了解到,今后本市重大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将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一些重大交易信息,必须在网上晒出来。
  
  本市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按照《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大连将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公开交易、公平交易、公正交易、诚信交易。
  
  新成立的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公管委),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督管理、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事项协调和领导工作的机构。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管办)是公管委常设办事机构,与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市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市产权交易所 (以下简称各专业交易市场)的具体交易活动统一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各专业交易市场主体地位、机构编制、隶属关系不变。
  
  中标成交价信息网上能看
  
  为了整合信息资源,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市政府近期还出台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暂行办法》。目前本市已经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的网络平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l.gov.cn/)。各单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必须同时在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发布。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告,并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市民在网站上就能看到这些交易信息,知道哪些单位中标,成交价格多少等等。
  
  串标泄密等行为将受处理
  
  为了进行监管,市政府还出台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公管办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类交易活动进行测评考核。可通过查阅资料、受理投诉和测评考核等方式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可向有关当事人调查了解,当事人应及时予以配合。
  
  如果应进场而未进场或者规避进场交易的,有串标、泄密等行为的;未按规定发布交易信息的;违反规定签订交易合同的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理,并将结果及时书面反馈公管办。
  
  六类交易须在平台上进行
  
  记者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政府采购等交易,今后都将在这一平台上进行。
  
  按照暂行办法,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一共有六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都应当集中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并且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
  
  六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2市本级采购项目和市内五区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
  
  3国有、集体产权交易项目;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
  
  5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6在规定范围内必须进场的交易事项,由公管办会同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目录,报公管委批准后执行,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
  
  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违法可进行投诉
  
  为了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保证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按照《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采用正式文件信函、电话、传真、来访等方式,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的建设项目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其他不公正行为,进行投诉。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管办)负责受理各类投诉,设立专门投诉电话,协助做好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按有关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或责令相关单位纠正。投诉内容要求提供被投诉单位的真实名称、地址或者被投诉个人的真实姓名、职务、所属单位;投诉问题要实事求是,提供有效线索证据等。
  
  [董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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