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减半收取保证金扶持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对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各方当事人的管理、帮助都须到位,不能偏废一方,惟其如此,才能确保政府采购特别是招投标工作高效开展。2012年,立足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实际,厦门市财政局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切实发挥出了自身的管理职能。
1月8日,该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曾希扬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
建立专家家庭成员信息库
据悉,通过整合专业、改进抽取、扩充库容、集中培训、严格回避等措施,厦门采购办去年切实加强了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
曾希扬介绍说,为提升专家管理效能,该市去年对专家专业重新进行了整合与归类,实行了分级管理专家专业,并将原有专业经过合并精简为11个一类专业,下设68个明细专业,明细专业同口径减少45个。采取这一做法,既更好地保证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需要,同时又增加了单个专业内的专家人数,降低了供应商与特定专家串通带来不利后果的风险。
与此同时,该市去年还开发建设了专家抽取语音自动通知系统,可通过语音加短信形式,自动通知电脑随机抽取到的专家,极大地避免了专家抽取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同时,通过多渠道公开征集评审专家,该市专家数量也进一步增加,2012年新增评审专家471人,专家库总人数近1500人;此外,对于新聘用的评审专家,厦门采购办还专门组织了集中培训,并邀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市检察院预防处人员介绍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的经典案例,培训后,所有新选聘专家都与市财政局签订了《廉洁评审承诺书》。
此外,为落实专家评审回避制度,该市去年还建立了评审专家家庭成员关系信息库。
邀检察部门为代理机构授课
曾希扬表示,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厦门市去年还组织了多次针对代理机构的培训:4月底,组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及各区采购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进行了重点解读,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10月底,又组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及各区采购办工作人员廉政教育,由市检察院工作人员授课,通过对政府采购领域经典案例的解读,有效增强了与会人员预防政府采购职务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另外,经过积极筹备、精心组织,该市去年还做好了政府采购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梳理了各采购代理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的信息;按照计划,做好了相关办公设施设备的配备工作;对政府采购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有关内部管理、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等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统一了政府采购业务进场管理要求,通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四举措扶持中小企业
供应商方面,为使政府采购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012年4月6日,厦门市还转发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根据该《通知》要求,力推四项举措,促中小企业发展。
据悉,这四项举措分别是:降低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保证金交纳比例,对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实行减半交纳,从按采购项目概算的1%交纳调整为按5‰交纳;降低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从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调整为不超过5%;加快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中标货款支付进度,对中小企业中标的较大金额项目,要求预算单位先按一定比例支付首期货款,以方便中小企业备货,并在验收后尽快支付全部货款;实行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费率下浮优惠,对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并中标的中小企业应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按下浮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收取,以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投标并减轻投标成本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