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四个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程序
作者:青川 发布于:2013-10-22 08:38:00 来源:青川县政府
(1)严格采购计划的下达。实行采购计划申报制度,结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对采购计划进行严格审批,杜绝出现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2)严格核准采购方式。在下达政府采购计划的同时,对采购方式严格把关,杜绝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1-9月,共组织公开招标51次,公开招标采购金额8394.75万元,占实际采购总额的76.06%,确保公开招标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3)严格公示制度。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信息全部上网,接受供应商的查阅、使用、监督和质疑。(4)严格专家抽取。采购预算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审委员会由七人以上专家组成,采购预算500万元以上的,还应抽取异地专家参加评审,坚持做到采购开标当天抽取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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