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贯彻八项规定 落实机管条例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6-21 09:2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图为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举办的全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培训班现场。
6月4日~5日,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在武汉市举办全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培训班,来自各市(州、县)和省直厅(局)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200余人参加了培训。这是湖北省连续第11年举办机关事务管理培训班。
据了解,本次培训班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为主题,围绕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能精心安排相关课程。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副会长杨序谷作《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在落实条例中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报告,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刚作了培训总结,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巡视员吴少启等就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共机构节能进行了阐述和讲解。
武汉市、随州市、秭归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交流了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做法和成效。培训期间,主办方还就《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参训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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