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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规范履约保证金管理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6-21 09: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规范政府采购中履约保证金的管理,近日,江西省寻乌县财政局制定管理规范,要求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严格执行。

  履约保证金依据项目的实施情况按采购金额的2%~10%收取,如采购金额较大,未采用分期付款,且需后续保养、调试后才能完成采购任务的,经采购办同意可收取10%~20%,但不得超过20%。

  (寻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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