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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务用车费用增6项明细科目

作者:廖喜张 发布于:2013-03-13 09:33:00 来源:信息时报
  (记者 廖喜张) 从今年开始,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系统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下,将增设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6项明细科目。近日,广州市财政局和广州市纪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公车核算科目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了解到,市纪委还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加强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从今年开始,在全市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系统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下,增设租用费、燃料费、维护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年审及保洁保管费等6项明细科目。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对涉及公务用车的各项支出按照新设定增加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此外,还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克服困难,切实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另据了解,市纪委也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与个人,还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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